楊復再修《儀禮經傳通解續卷祭禮》出書幫助
作者:葉純芳
來源:“燕園禮學”微信公眾號
本文系教導部人文社會科學重貼研討基地2009年度嚴重研討項目“朱熹禮學研討——以祭禮為中間”(項目號:2009JJD770007) 結果之一。
朱熹(1130—1200)在中國學術史上的位置與對后世的影響,以今朝研討結果之豐,已無須贅言。只不過在衆多研討中,對朱子禮學的探討顯得單薄。過往的朱子研討,著重于理學哲學理論,禮學又走上所謂“漢學”一途,朱子禮學剛好處于不宋不漠的中間領域,導致乏人問津的逆境。雖然近來禮學研討逐漸興盛,朱子研討的范圍也擴展至禮學[1],并確定《儀禮經傳通解》的禮學位置,如白壽彝、戴君仁兩師長教師將重點放在考證參與編纂《儀禮經傳通解》的友朋、門人上;上山春平師長教師討論朱子在編纂《儀禮經傳通解》前后的禮學思惟的轉變等等。但他們討論的重要根據是朱子的《文集》與《語録》,除了有關篇目結構的討論之外,幾乎完整看不到對《儀禮經傳通解》具體內容的剖析,盡管他們衆口一詞地認為此書是朱熹最主要的禮學著作。究其緣由,除了學術界向來缺少剖析像《儀禮經傳通解》這種經學著作的有用方式,文獻自己的問題無疑也構成一個很年夜的障礙。周予同師長教師論朱熹經學,即認為此書是朱熹未完之作(《喪》、《祭禮》未完),又為通禮性質,“實缺乏以窺見朱子對于《禮經》之見解”[2]。試想,我們難道只能根據《文集》、《語録》這些不成系統的言論,來討論其編纂過程以及朱熹的禮學,卻舍棄有完全體系的重要專著不論?筆者認為,我們應該想辦法戰勝研討方式與文獻兩方面的問題,直接切進到《儀禮經傳通解》的內容,體味朱熹及門生投進大批血汗編纂此書的具體思惟,不克不及永遠圉繞著《儀禮經傳通解》的外圍,空談概念[3]。
朱子的禮學,由《儀禮經傳通解》構筑而成,這是無可置疑的。以往,學者以《續編》喪、祭二禮非朱熹所作為由,不納進朱熹的禮學系統中討論[4]。事實上,未完成的喪、祭禮二禮,由他親手將此重擔交給門人黃榦完成,并曾屢次與黃榦討論《喪》、《祭禮》的規模架構。雖然黃榦僅完成《喪禮》,《祭禮》未脫稿即歿,但繼之有朱學的謹記者、黃榦的門生楊復為二先師續完《祭禮》的任務。是以,《喪》、《祭禮》雖非直接成于朱熹之手,但其禮學思惟絕對與朱熹息息相關。學者又謂,《喪》、《祭》二禮是朱子門人為求《經傳通解》之全,堆砌資料而成的資料集,故元代後期有胡庭芳云:“《三禮》惟有《通解》,缺而未備者尚多,至門人勉齋黃氏、信齋楊氏粗完《喪》、《祭》二書,而授受損益精意,竟無能續之者。”[5]元代后期有朱隱老說:“《儀禮經傳》朱子以命勉齋黃榦,榦以屬信齋楊復,記録雖詳而往取未當。”[6]都以為蕪雜缺乏取。這些評論或許適合于楊復編次的黃榦底稿《祭禮》,而絕不適合于楊復再修之《祭禮》。
在看到楊復再修的《祭禮》之后,我們可以認為朱熹定本《經傅通解》(《家》、《鄉》、《學》、《邦國禮》)、朱熹底稿《集傳集注》(《王朝禮》)、黃榦《喪禮》、黃榦《底稿祭禮》及楊復《祭禮》五個部門結合起來,足以構成一套完全的禮書,以此視為朱熹師門禮學之圭臬,并不為過。雖然的確有如後人所批評,後面四部門理論結構性較為單薄,然今得楊復《祭禮》,猶如添加一塊支柱,五部門作為整體,即便難免修補、重疊之跡,仍顯得宏偉而穩重。將此楊復《祭禮》公布于世,信任足以改變眾人對《經傳通解》舊有的印象,進而能夠促使學界深刻研討朱熹一門的禮學,同時也可以獲得剖析禮學著作的新視角。當然,就《祭禮》的具體內容而言,本書的價值也很是凸起,因為明清朝廷有關禮制的主要討論,往往以本書為理論基礎,只不過當時沒有人直接參考本書,都是通過《文獻通考》間接天時用本書罷了。楊復這部書的學術價值是多方面的,遠非筆者能用簡短數語可以歸納綜合,是以火燒眉毛地包養價格想呈現給讀者。
以下,為行文便利與防止混雜,黃榦《儀禮經傳通解續·祭禮》,簡稱黃榦《祭禮》;楊復從頭編纂的《儀禮經傳通解續卷祭禮》,簡稱楊復《祭禮》,以示區別。
《儀禮經傳通解》是《朱熹》暮年所修定的一部禮學文獻資料匯編性質的書籍。在此之前,他曾經因為王安石“變亂舊制,廢罷《儀禮》,而獨存《禮記》之科,棄經任傳,遺本宗末”覺得不滿,撰《乞修三禮札子》,等待朝廷能夠重建《三禮》,終因“札不果上”,于是暮年回鄉,集門下衆人的氣力編成此書。嘉定十年丁丑(1217)八月,時任知南康軍的朱熹兒子朱在發行《儀禮經傳通解》叁十七卷,此中前二十三卷(《家禮》五卷、《鄉禮》三卷、《學禮》十一卷、《邦國禮》四卷)為朱熹所定本,題稱《儀禮經傳通解》;后十四卷(《王朝禮》)為底稿,題稱舊名《儀禮集傳集注》,而《喪》、《祭》二禮闕如。
《喪》、《祭》二禮,朱熹生前曾托之于門生亦為女婿的黃榦完成[7]。慶元六年庚申(1200),朱熹病破,前一日仍致書與黃榦訣別(《與黃直卿書》),并叮囑其編成“禮書”(按:朱熹所謂“禮書”,指《儀禮經傳通解》,下文皆同)。朱熹選擇黃榦助其完成《喪》、《祭》二禮,亦有跡可尋,《勉齋師長教師黃文肅公年譜》慶元二年丙辰(1196)即云:
文公雖以《喪》、《祭》二禮分界師長教師,其實全帙自《冠》、《昏》、《家》、《鄉》、《邦國》、《王朝》等類,皆與師長教師平章之。文公嘗與師長教師書,云所喻編禮次序遞次甚善。
可見在編撰《經傳通解》上,黃榦深得朱熹的倚重信賴。嘉定十三年庚辰(1220)夏,黃榦修訂《喪禮》十五卷成,將修《祭禮》,卻因“素苦痞氣”,十四年辛巳(1221)三月,終于所居之正寢。
(一)兩部《祭禮》的構成與流傅
1. 黃榦《祭禮》
未完成的《祭禮》,朱熹對篇目內容早有構想,底本的計劃是《喪禮》由黃榦編纂,《祭禮》由吳伯豐、李如圭編纂。在與吳伯豐的書信中,即有“《祭禮》向來亦已略定篇目”之語,并附上與李如圭商討的篇目順序,唆使各篇收録的資料[8]。后來吳伯豐過世,李如圭所編分歧朱子意,最末,《喪》、《祭》二禮全都交給了黃榦。
從篇目來看,黃榦《祭禮》基礎上是按照朱熹的意思而稍事增刪修正,可知朱熹活著時,《祭禮》的規模已年夜致確定。雖然黃榦按照朱熹的囑咐且態度極為認真,但由于“中間奔忙王事,作輟不常”,導致二禮遲遲未能定稿。直到嘉定十一年十一月,“差主管建寜府武夷山沖佑觀,置局于寓舍之書室及城東張氏南園”,纔得以重建《儀禮經傳續卷》[9]。
嘉定十三年夏,《喪禮》成書,黃榦接著預計要修訂《祭禮》的底稿。《年譜》引楊復語云:
《祭禮》亦已有書,本經則《特牲》、《少牢》、《有司徹》,《年夜戴》則《釁廟》。所補者,則自天神、地衹、百神、宗廟以致因事而祭者,如建國、遷都、巡守、師田、行役、祈禳及祭服、祭器,事序終始,其網目尤為詳備。師長教師當言:“某于《祭禮》,包養意思用力甚久,規模已定。”
但最后因病未及完成。黃榦曾將此書稿授與楊復,曰“子其讀之”。楊復追憶并推測黃榦之意,是“蓋欲告訴此書本末,有助纂輯也”,幫助他生前曾想邀楊復共任此責。今朝可見的《四庫全書》本《儀禮經傳通解續·祭禮》的作者題為楊復,實際上內容是由黃榦所編纂的,只是“有門類而未分卷數,先后無辨”[10],于是楊復代黃榦做底稿的編次任務。
嘉定十六年癸未(1223),張虙于南康補刊《喪》、《祭》二禮,共二十九卷。此中《喪禮》十五卷,黃榦撰;《喪服圖式》一卷,楊復補撰;《祭禮》十三卷,黃榦撰底稿、楊復分訂卷次。黃榦這部《祭禮》,就是今朝通行本的《儀禮經傳通解續·祭禮》部門。楊復幫助編輯黃榦《祭禮》的具體情況,在其所撰《喪祭二禮目録后序》、《祭禮(黃榦祭禮)后序》、《祭禮(楊復祭禮)自序》等文中有基礎的幫助。又,《續修四庫全書》收録黃榦門生陳宓的文集,幫助我們清楚張虙刊刻黃榦《喪》、《祭禮》的更多細節。
元元統三年乙亥(1335)六月,江浙等處儒學提舉余謙等“刊補”黃榦《喪禮》、《祭禮》,當即用張虙所刊書版歸國子監者(所躲版片元代歸西湖書院),修補印行。明、清所用,皆為此本;朝鮮、japan(日本)翻刻本,亦據此本[11]。
《儀禮》書影
2.楊復《祭禮》
楊復,字志仁,福州人。生年不詳,據淳祐六年(1246)十一月《中書省札》“信齋楊師長教師復隱德不耀,歿已拾年”,則卒年約當在理宗嘉熙元年(1237)前后。明朱衡《道南源委録》有《楊信齋事略》:
公名復,號信齋,福州長溪人。從文公游,后卒業黃榦之門。真德秀知福州,創貴德堂于郡學以居之。著《祭禮圖》十四卷,《儀禮圖解》十七卷,又有《家禮雜說附注》二卷。(卷七)
楊復平生,并不像朱熹、黃榦都曾執政為官,只是一個純粹的讀書人。僅在逝世后,因門人鄭逢辰將其所編撰之《祭禮》上呈朝廷,被理宗特贈“文林郎”。為了便利懂得楊復其人,我們權且援用《道南源委録》匯録其師友對楊復的評語:
楊志仁有過于密之病,陳德本有過于竦之病。
昨寓三山,與楊志仁反復所修《禮書》,具有本末。若未即逝世,尚幾有以遂此志也。(以上,《文公語錄》)
志仁最能思考,值可講學。
見示《仁說》,考索極精傅,示伴侶,無不嘆服,但恨不得相與欵語,各究所蘊耳。
志仁、謙之,孜孜不怠。
伴侶枯寂,未有一人真能窺見涯涘,如志仁天資勁特,識見通敏,竊無望焉。(以上,《黃勉齋文集》)
志仁問學高深,謹記拳拳。(《陳宓文集》)
從老師與同門的描寫,可以粗略了解楊復是個極愛讀書、識見通敏、治學嚴謹的人,甚至到了讓朱熹有“過密之病”的評價。即便這般,他還是常與朱、黃討論《禮書》,并遭到黃榦極高的評價與同門師兄弟陳宓的欣賞。
如上所言,嘉定十三年(1220),黃榦將修《祭禮》,即以其書稿授予楊復,有興趣讓楊復告訴此書本末,以助其纂輯《祭禮》。《儀禮經傳通解續序》云:
復受書(黃榦《祭禮》底稿)而退,啟緘伏讀,皆古明天下年夜典禮,其關繁甚重,其條目甚詳。其經傅異同,注疏牴觸,高低數千百載間,長短淆亂,紛錯甚衆。
自此以后,楊復“朝披夕閱,不敢釋卷”,想等候機會讓黃榦筆削。未料黃榦第二年就因病過世,“遂成千古之遺憾”。
嘉定十六年(1223),張虙補刊《喪》、《祭禮》,楊復被同門推舉,為黃榦《祭禮》編次。不過正如楊復所言,此中許多前后牴觸,應修正、刪補、加按語的條目,都在黃榦逝世后成了遺憾。楊復是以興起了從頭修訂《祭禮》的設法,據鄭逢辰《申尚書省狀》轉述楊復語“蓋積十余年而始成書”,于紹定四年(1231)完書。
書成之后,一向是手手本的狀態,在此期間,楊復《祭禮》也曾惹起周圍學者的高度留意,如真德秀即稱此書為“千載不刊之典”。比起真德秀這句話更有具體意義,並且影響深遠的是衛湜曾將楊復《祭禮》的部門內容支出其巨著《禮記集說》中。衛湜于寶慶二年(1226)撰成《集說》包養網比較,紹定四年(1231)亦即楊復撰成《祭禮》的那一年刻梓印行。之后九年的時間,衛湜繼續增訂《集說》,孜孜不倦,“徘徊于書林兿圃,披閱舊帙,搜訪新聞,遇有可采,隨筆添進”(《禮記集說后序》),至嘉熙三年(1239)從頭刊刻增訂新版,此時楊復已往世兩三年。今本衛湜《集說》,于卷首“集說名氏”列“秦溪楊氏復,儀禮經傳通解續祭禮十二卷”(按:應為十四卷),書中援用多條楊復的議論,當即在紹定四年至嘉熙三年之間,衛湜“搜訪新開”所得。
淳祐六年(1246),楊復的門人鄭逢辰連同《儀禮圖》,各繕寫一部奉進,理宗下詔“付太常寺收管,以備參稽禮典”,這已經又過了十多年的時間。而方年夜琮寫給鄭逢辰的一封信,似乎流露鄭逢辰在上書之后不久,曾經單獨刊刻過此書:
某伏蒙委貺書籍四種,內楊信齋《包養一個月祭禮》,則戶部向嘗上之送官,今又進之乙覽,遂備《儀禮通解》全書。以書樓延致考訂,十馀年而后成,又繕寫送進鋟梓,十余年而后停,不孤信齋之勤勞,戶部之力也。非特為信齊也,勉齋之目可瞑,考亭之志始遂。西山嘗稱其為千年不刊之典,信然。某曩得南康《祭》藁,今與此可以合觀。
“今又進之乙覽”,當指鄭逢辰淳祐六年繕寫奉進《祭禮》之事;《祭禮》紹定四年撰成,至淳祐六年奉進,亦合適“十余年而后傳”之語。不過本相若何,仍有待更多的資料來證明。
而后,實祐元年(1253),時任江南東路提點刑獄公務的王佖因嘉定年間的《儀禮經傳通解》、《通解續》書版被國子監取往,提議在南康重刊《儀禮經傳通解》全書,《祭禮》則改用楊復所撰:
嘉定間,嗣子侍郎公在方刻之南康郡學,后來勉裔黃公績成《喪》、《祭》二禮,亦并刻焉,而書監竟取之以往。曾幾何年,字書漫漶,幾不成讀,識者病之,蓋懼此書之無傳也。似乘軺東江,因敂本司發下之券尚存,遂即籌度命工重刻。爰首諮于堂長饒伯輿甫,牕契所懷,議以允協,且輟餐供余鏹以助。遂囑其事于教官丁君抑,而任其讐校于洞學之慈善家,邦侯傃軒趙公希悅亦佐其費,復斡旋本司一切以添給之。志意既同,始克有成。迺就置其板于書院,庶幾躲之名山,或免湮墜。其經之營之,亦甚艱矣。然朱子所成三禮止二十馀秩,而勉齊所績則又倍之。厥后信齊楊君始刪其《祭禮》之繁復,稍為明凈。今《喪禮》則用勉齋所纂,《祭禮》則用信齋所修。……(如此)寶祐癸丑冬日南至,后學金華王佖端拜敬書。
雖然我們只能從《愛日精廬躲書志》看到張金吾據元手本追録的王佖、丁抑、謝章三人的跋語,但記載詳細,是獨一可以幫助楊復《祭禮》成為刻本的證據。
進元后,《祭禮》能夠有覆刻本,內容也被當時的學者援用,如:陳師凱《耆蔡氏傳旁通》,此書的“援用書目”即有“楊信齋祭禮通解”,是與“儀禮經傅通解”排列的。書中援用《祭禮》內容共三條,且全出自楊書的“祭服”。又如:方回的《桐江集》中,亦出現此書部門的內容:
由《祭禮》而詳文公之言之意。郊祀六合,當南北分祭,而合祭非也;廟制當年夜祖之向擺佈分昭穆,而同廟議室以西為上非也。(《讀白文公儀禮經傳跋》)
這些微乎其微的元人引文,都是極為珍貴的研討資料。此中特別值得留意的,是《文獻通考》。《通考》中有關“祭禮”的部門,馬端臨摒棄後人之說,周全采用楊復收拾的理論體系。這是至今朝為止,我們所看到保留楊復《祭禮》最多的現代文獻。不過,馬氏依據《文獻通考》的編排體例,將此書所有的打散割裂,安頓于分歧類別下,欲窺此書之全貌,實屬不易。
黃榦像
明代雖未見有援用楊復《祭禮》者,但觀各種書志所言,并未與黃榦《祭禮》混為一談。
元代以后至清,《祭禮》的內容全都仰賴《文獻通考》纔得以繼續流傳下來。但凡援用楊復語者,幾乎皆轉引自《文獻通考》,如清秦蕙田的《五禮通考》、黃以周《禮書通故》。而江永《禮書網目序》有“黃氏之書,《喪禮》固詳密,亦間有漏落,《祭禮》未及精專修正,較《喪禮》疏密不倫。信齋楊氏有《祭禮通解》,議論詳膽,而編類亦有未精者”如此,或見過楊復此書。
今觀靜嘉堂躲本楊復《祭禮》,在元代經過補版,有的版面磨損嚴重,可見在元代印數不少。不過嘉定刻本進國子監,經余謙等修補,一向到明代國子監依然邊修邊印,印數極多,非楊復《祭禮》可比。以致明正德劉瑞抽取經文刻本、清初梁氏重編刻本、清初呂氏刻本、《四庫全書》手本等,《祭禮》部門用的都是黃榦的簿本,楊復的簿本遂被遺忘。
(二)兩部《祭禮》的混雜
由于黃榦《祭禮》也曾經過楊復的編訂,黃榦原稿與楊復再修,兩部判然不同的《祭禮》,最后被不少學者混雜。先看明代以前有關此書的記載,如《郡齋讀書附志》云:
《儀禮經傅通解績纂祭禮》十四卷,右白文公編集,而《喪》、《祭》二禮未就,屬之勉齋師長教師。勉齋既成《喪禮》,而《祭禮》未就,又屬之楊信齋。信齋據二師長教師策本,參以舊聞,定為十四卷,為門八十一。(卷五上,宋趙希弁)
如《內閣躲書目録》的記載:
《儀禮經傳通解續》,宋淳祐問,信齋楊復著。……凡十四卷,八十一門。是《祭禮》一書至此始年夜成也。(卷二,經部,明張萱)
又如明曾棨對編次的記載:
以《特牲饋食》、《少牢饋食》為經,冠之《祭禮》之首,輯《周禮》、《禮記》諸書,分為經傅,以補其闕。綜之,以“通禮”首之,以“天神”次之,以“地祇”次之,以“宗廟”次之,以“百神”次之,以“因祭”次之,以“祭物”次之,以“祭統”有變禮、有殺禮、有掉禮,并見之篇終。(《經義考》所引,卷一百三十二,《儀禮》三)
這三條記載都針對楊復《祭禮》而言,與黃榦《祭禮》的情況完整分歧。
但是四庫館臣不知《祭禮》有二,僅據黃榦《祭禮》討論問題,是以出現一系列錯誤論斷。如《四庫全書考證》對《經義考》的考證,即以上引曾棨說為誤:
曾棨曰:“次之以宗廟,次之以百神,又次之以祭物,次之以祭統。”案:《續儀禮經傅通解》篇次,百神在宗廟上,祭統在祭物上。所引曾棨說誤。
翁方綱《包養條件經義考補正》所引丁杰說與《考證》同。上所言“《續儀禮經傳通解》篇次”,是根據黃榦《祭禮》,而曾棨所云,乃據楊復《祭禮》,篇次本來分歧。丁杰僅知其一不知其二,遂以不誤為誤。
《四庫全書》收録黃榦的《喪禮》、《祭包養軟體禮》,而《撮要》將楊復《祭禮》與黃榦《祭禮》混為一談:
其后楊復重建《祭禮》,鄭逢辰進之于朝。復序榦之書云“《喪禮》十五卷前已繕寫,《喪服圖式》今別屬一卷,附于正帙之外”,前稱“《喪服圖式》、《祭禮》遺稿另有未及訂定之遺憾”,則別卷之意固在此。又自序其書云:“及張侯虙續刊《喪禮》,又取《祭禮》底稿,并刊而存之。竊不自揆,遂據底稿,參以所聞,稍加更定,以續成其書,凡十四卷。”
“鄭逢辰進之于朝”,“竊不自揆,續成其書”,皆謂楊復《祭禮》,非黃榦《祭禮》。然黃榦《祭禮》十三卷,與楊復自序稱十四卷顯然牴牾,于是《撮要》提出彌縫之說:
今自卷十六至卷二十九,皆復所重建。
其實卷十六是楊復補撰《喪服圖式》,在黃榦《喪禮》十五卷“正帙之外”,與《祭禮》更無關聯。今《撮要》意欲將《喪服圖式》一卷并黃榦《祭禮》十三卷,以合楊復《祭禮》十四卷之數,不得不強作附會。
至于內容的差異,陸心源云:
以呂留良刻本校之,脫落屏錯,妄刪妄包養平台增,竟無一合。以卷二《少牢饋食禮》一篇言之,……年夜約無一條不增改,無一葉無羼錯。呂留良謬妄至此,明季國初,竟負重名一時,時文鬼附之如云,致蹈滅門之禍,殆有以也。(《皕宋樓躲書志》,卷七)
其實,陸心源拿楊復《祭禮》校呂氏所刊黃榦《祭禮》[12],“竟無一合”乃事理天然。陸心源后來也發現了本身的錯誤,在光緒十八年刊的《儀顧堂續跋》中作了以下的幫助:
張虙所刊,乃信齋受于勉齊之底稿,即《四庫》所收、呂氏所重刊者。此則信齋以底稿修定者,與張刊本分歧。故以呂刊互勘,或增或刪,或改或易,竟無一條全同也。張刊之板,明中葉尚存南監,惟缺頁斷爛甚多。此本則流傅極少,朱竹垞《經義考》卷一百三十二《續甜心花園儀禮經停通解》下不載逢辰序,又不載《進表》、《中書省札》、《理宗贈敕》,則亦未見此本矣。惟趙希弁《讀書附志》、張萱《內周書目》所著錄,其言與此本合,所見當即此本也。(《儀顧堂續跋》卷二)
從《皕宋樓躲書志》“妄刪妄增,竟無一合”到《儀顧堂續跋》“或增或刪,或改或易,竟無一條全同”,陸氏纔恍然清楚《祭禮》有兩種版本,是楊復的周全改寫,不是呂氏的“謬妄”。呂氏平白被陸心源責難,《儀顧堂續跋》竟也無一語幫助。是以,《四庫簡明目録標注》移録黃紹箕批語,直接抄録《皕宋樓躲書志》的錯誤論述。只要胡玉縉師長教師《四庫撮要補正》,并録《皕宋樓躲書志》與《儀顧堂續跋》,做了準確的判斷:“《跋》語是,《志》蓋不決之說。”
后來日人阿部吉雄在1936年撰《東方文明學院東京研討所經部禮類善本述略》[13],此中一節專論《儀禮經傳通解》,周全整清事務始末,他說:
《儀禮經傳通解》及《續》之編纂非出一人之手。特需留意者,《續·祭禮》部門因著者之異,后世之刻本乃有二系統存焉。即黃榦之《祭禮》外,還有楊復之《祭禮》,二書之內容組織全異。後人或于此未能了然,遂至誤解叢生。
并為呂氏寶誥堂刊本所承受多年的不白之冤做了廓清:
此乃以黃榦之《祭禮》與楊復之《祭禮》對校之結果。然其誤不在呂氏刊本,而在校者本身。
從以上所引書志來看,推測兩部《祭禮》是從清代開始被混為一談。《經義考》將楊復《儀禮包養行情經傳通解續序》部門的內容、宋趙希弁語(見上文)誤置于“黃氏翰續儀禮經傳通解”條下,而“儀禮經傳通解續十四卷”條下,未著録撰者名,僅録明張萱語(見上文),應為淆亂二《祭禮》之始;《四庫全書》之誤,如上所述,而影響最鉅。又如道光時,陳金鑒輯宋黃度《周禮說》,曾根據《文獻通考》輯楊復《祭禮》引黃度《周禮說》的內容,陳包養行情氏按語云:“案此條《通考》兼引信齋楊氏《續經傳通解》,今本《通解》脫。”實則非今本《通解》脫,而是陳氏所見為通行本的黃榦《祭禮》。
此外,楊復《祭禮》不論在版式或內容編排上都與《儀禮經傳通解》幾乎雷同,書成后仍名為《儀禮經傳通解續卷祭禮》,在無法看到此書的條件下,要讀者聯想到是分歧的兩部《祭禮》,其實相當困難。當寶祐元年(1253)重刊《經傳通解》時,選用的是楊復所撰的《祭禮》,包養價格底本是幫助兩部《祭禮》完整分歧的最好時機,但主其事者王佖,本身生怕連《經傳通解》的內容都沒看過,王佖《序》說:
朱子退居燕間,姑自稡録,分吉、兇、軍、賓、嘉五禮,而條目燦然。僅成三禮而猶有未脫稿者。
朱熹《經傳通解》的五禮,分為《家禮》、《鄉禮》、《學禮》、《邦國禮》與《王朝禮》,加上未完成的《喪》、《祭》二禮,共有七禮;而王誤以為五禮是吉、兇、軍、賓、嘉,又僅知《喪》、《祭》二禮未成,故言“僅成三禮”。此中又有一段曖昧不明的話:
厥后信齋楊君始刪其《祭禮》之繁復,稍為明凈。今《喪禮》則用勉齋所纂,《祭禮》則用信齋所修。[14]
讓后人誤會黃榦未完成的《祭禮》經過楊復修訂,是以選用楊復修訂的黃榦《祭禮》作為此次刊刻之依據。實際上,實祐重刊所用的《祭禮》,與黃榦《祭禮》無關。若王佖當初愿意多補一句類似“楊君重撰祭禮”的文字,后人也不會誤解至此。
通觀歷代書志著録,今朝最令人覺得迷惑的是張金吾《愛日精庭躲書志》所著録“《儀禮經傳通解續》二十九卷影寫元刊本”:
宋黃榦撰,卷十六至末則楊復所重建也。此本從元元統補刊本影寫。
其后收有王佖、丁抑、謝章等三人序。此三序內容,應為寶祐年重刊時一切,但《經傳通解》諸版本(包含靜嘉堂本楊復《祭禮》)皆不具此,僅見于張金吾所躲“影寫元刊本”中。按張金吾的描寫,此手本所自當是后歸國子監的嘉定舊版,卻有王佖等三序,不知其來歷若何。
又,上海古籍、安徽教導版《朱子全書》引録王、丁、謝三序,皆據天一閣躲明手本,據云僅存二冊。檢《中國古籍善本書目》,此本存卷一、卷二及《續》卷六至卷八。不知其《續》卷六至卷八能否楊復所撰《祭禮》。
《朱子全書》書影
(一)版本概況
靜嘉堂文庫所躲此本,原是明代項元汴(號墨林子)天籟閣的舊躲,后展轉到了陸心源的皕宋樓。平易近國初年,陸氏子孫因各方原因,不克不及守父業,皕宋樓所躲所有的的宋元版書以當時的十二萬圓賣給了japan(日本)三菱集團負責人之一的巖崎彌之助,巖崎氏并將此批宋元版加入我的最愛在他所創設的靜嘉堂文庫中。這段歷史,衆所周知,未幾贅述。楊復《祭禮》,也就跟著一路到了japan(日本)。
陸心源《儀顧堂續跋》說此本是宋淳祐刊本,僅以卷首附録鄭逢辰上表、敕等公函有淳祐六年、七年等時間,遙以為刊年,別無根據。《靜嘉堂文庫宋元版圖録·解題篇》著録為:
儀禮經傅通解績祭禮一四卷卷首目一卷(出缺)
宋楊復撰 元刊明初印本 一五冊
其下按語云:
此書的字様版式與宋嘉定刊本、元代元統三年修補的《儀禮經傳通解》類似;出現在《祭禮》的刻工姓名,同時也出現在元修的《儀禮經傳通解》中。
又謂:
本版避宋諱之處甚多,自當出于宋版,只是無法確定是宋版元修,遭是元代覆宋版。幾乎每葉都有刻工名,都是元代刻工,連版面漫漶、刊雕時間應該離刷印時較久的版片,下面能看到的刻工名還是元代刻工。因無其他傅本可對比,權且依據刻工名,著録為元刊本。
《圖録》的上述幫助,基礎上都遵從阿部隆一《japan(日本)國見在宋元版本志·經部》的說法。在沒有看到其他傳本的情況下,筆者認為《圖録》的判斷是妥當的。
需求強調的是,無論是版式特點、刻字風格,此本與嘉定年間朱在、張虙所刻《儀禮經傳通解正續編》一模一様,並且此本所見刻工又都見于嘉定刻《儀禮經傳通解》的元代補版,這兩種書的內在特點完整分歧,這就無怪乎《舊京書影》誤將此版著録為嘉定版(《祭禮》用黃榦本)。可是,剖析刻工的結果顯示,此本書葉年夜都可認定為元代刻版,似乎不存在宋代刻版,只能認為此本非元覆宋版,即宋版元修。至于此本所出宋版之種類,則有能夠是淳祐間鄭逢辰的單行刻本(如陸心源所云),也有能夠是寶祐間王佖的《經傳通解正續》合刻本。當然,也不克不及否認有第三種宋刻本的能夠性。
《圖録》又云:“此本(案:靜嘉堂躲楊復《祭禮》)標題‘續卷第幾’,卷次自一路,未與《喪禮》通數卷次,明此本為《祭禮》單行本。”然雙鑒樓舊躲宋版《儀禮經傳通解續》(嘉定舊版元明遞修本)卷首《目録》前有兩行識語云“《喪》、《祭》二禮元本未有目録,/今集為一卷,庶易檢閱耳”(日刊本同),當是元代元統年間,余謙等人修補舊版時所為。嘉定十六年南康始刊《喪禮》、《祭禮》時,底稿《祭禮》未分卷,楊復受托分訂為十三卷,楊復《祭禮自序》亦云“及張侯虙續刊《喪禮》,又取《祭禮》底稿供刊而存之”,蓋嘉定十六年南康始刊本,《喪》、《祭》二禮分別為卷次,未將《喪》、《祭》統訂卷次,現存傳本每卷首行題“續卷第一”至“續卷第二十九”者,出元統修補時。果真這般,當寶祐重刊時,《祭禮》改用楊復書,《喪禮》、《祭禮》撰者分歧,更無需通數卷次。是以,卷次能否通敷,并不克不及作為能否單行本的證據。所以上文提出此本或其藍本的宋版種類有三種能夠性,都不克不及消除。
此書目錄題名為“儀禮經傳通解續卷祭禮目録”,書內每卷首行的題名為“儀禮經傳通解續卷第幾”,每半葉七行,行十五字,注文雙行,行十五字。有“天籟閣”、“項墨林鑒賞”、“墨林祕玩”、“昌”、“南陽講習堂”、“歸安陸樹聲叔桐父印”、“臣陸樹聲”等印記。
每卷皆有闕葉,卷十四僅至“祭禮七十五”止,“卜筮”至“變禮”(祭禮七十六至八十一)皆亡佚。漫漶、補版的情況亦不少,補版紛歧定仍以行十五字為原則,有時十六字,亦有行十七字。所幸《祭禮》中最主要的《天神》、《地示》、《宗廟》等篇都年夜致無缺。
因為歷時久遠,防止不了從頭裝幀,而導致葉數錯置的情況;又因為錯置,而將葉數描摹成裝幀者以為的葉數,我們只能在抄録、收拾的過程中,根據前后文的銜接,逐一還原其地位。
本書第一冊為序、目。分歧于普通常見古籍的編排,此版本從第一卷開始的版心處,葉數上方有一個漠字作為標識,每卷的漢字都分歧,將各卷依序擺列:
“/”代表版心處無字,“闘”代表此卷闕。
雖有闕字,但仍可以得出一首五言絕句:
日月光天德,江山壯帝居;承平無以報,愿上東封書。
這首詩出自《南史·陳本紀》,是陳后主叔實被俘虜后,在一次從侍隋文帝出巡時所寫的一首詩,被后人解讀為陳后主詔媚隋文帝所作的廣告,《文苑英華》題名為《進隋侍宴應詔》(按:“東封書”亦有作“登封書”者,此本適闕十三卷下的標識,仍依《南史》所記作“東”)。歷代五言絕句不可僂指算,何故獨鍾意此詩作為標識順序之用,緣由不明。此詩二十字,正與鄭逢辰上書云“繕寫為二十帙”相符,不知當初能否即據此分冊?這些標識是宋代初刻時即有,還是元代覆刻時纔有?則無法驟下定論。不過,據宋朱翌《猗覺寮雜記》所言:
“日月光天德”如此,陳后主國亡進隋,從隋文東封,登芒山所獻詩也。全國教兒童者,以此題學書紙。(卷上)
宋曹士冕撰《法帖譜系》又云:
世傅潘氏析《居法帖石》分而為二,其后絳州公庫乃得其一,于是補刻馀帖,是名“東庫本”。……且逐卷逐段各分字號以“日月光天德,江山壯帝居,承平何故報,愿上登封書”為別,包養網dcard此又異于舊帖也。(卷下)
年夜約自北宋開始,此詩便常用來作為標識順序之用了。因為本書目録、註釋皆出缺葉,有了這首詩,在收拾的時候,更能明白地清楚整部書的殘闕情況。靜嘉堂今朝的分冊,其實也不與“日月”二十字的分法相牴觸,只是今朝的第八冊、十二冊、十三冊、十四冊,原來應該分別作為二冊,后來被合訂為一本。又,在有標識字的卷中,亦見無此標識字之葉數,都可作為討論能否為補版之參考依據。
(二)內容與價值
書共十四卷,八十一門。楊復基礎按照朱熹《經傳通解》與黃榦《通解續》的作法,“正經在前,補編在后”。正經,指卷一《儀禮》經上《特牲饋食禮》、卷二《儀禮》經下《少牢饋食禮》(《有司徹》附);補編,則指卷三《通禮篇》以下至最末卷,搜輯《周禮》、《禮記》諸書與祭禮有關條文者,分為經、傳兩部門。并依照朱熹《經傳通解·冠禮》后有《冠義》,《昏禮》后有《昏義》的作法,隨類分之。不過考慮到“《祭禮》網條宏闊,記博事叢,若以《祭義》盡歸于后篇,則前后斷隔,難相參照,讀禮之文不知有其義,讀禮之義不知有其文”,是以,做了些微的調整:“凡傳記論郊之義者附于《郊》,論社之義者附于《社》,論蠟之義者附于《蠟》,……”[15]也就是說,由于《祭禮》的條目較為繁瑣,若依照《經傅通解·冠禮》全文結束后纔有《冠義》的作法(黃榦《祭禮》最后一卷亦為《祭義》),則禮文與禮義無法貫通,于是楊復在不違背《通解》體例的條件下,于補編探取每卷細分為多條子目,如《天神篇》,又分為《祀昊天天主禮》、《明堂禮》、《正月祈榖禮》、《孟夏年夜雩禮》、《祀五帝禮》、《祀五人帝五人神禮》、《祀日月星斗禮》、《祀司中司命飌師雨師禮》等,凡傅記中有言及各禮之義者,皆分屬于各禮下。使條目清楚,同時也能貫通文義。
雖然楊復很守舊地在《序》中說:“竊不自揆,遂據槁本,參以所聞,稍加更定,以續成其書。”實際上從編次到內容,與黃榦的《祭禮》相較,收支頗年夜。不過,楊復即便是重寫《祭禮》,還是必須承認他是在黃榦《祭禮》的基礎上撰成此書,而非本身創作的。懂得這個條件,包養平台我們了解一下狀況關于兩部《祭禮》編次的分歧,列表如下:
傅本經元代修版,與《喪禮》通敷卷次。今以《祭檀》單獨訂卷,當即楊復分卷之善包養女人。
楊復在《儀禮經傳通解祭禮義例》當中,特別幫助《少牢饋食禮》與《有司徹》合為一卷的來由,是本之于鄭玄:“鄭《目録》云‘《有司徹》,《少牢》之下篇也’,故并而合之,以為一包養感情篇。”從此處與各卷經文下皆先録鄭注來看,可以幫助楊復在解經的立場上與朱熹《通解》同尊鄭注。
除“正經”之外,在“補編”內容的設定上,則根據禮之主要先后為次[16]。此中相當惹人留意的是“正經”之后、只要五葉的卷三——《通禮篇》。雖名之為“通禮”,實際上性質與我們認知的“通禮”定義不太雷同。它有“義界”的感化,幫助楊復認知的祭禮規模;亦有“正名”的感化,幫助祭禮的內涵;又有“提綱挈領”的感化。《通禮》一篇,集中表述楊復對祭禮的基礎立場,可以說是整部《祭禮》的開宗明義篇。
在經注疏與史資料的取舍上,楊復并非簡單地迻録與堆砌,以《三禮疏》而言,年夜部門的賈疏、孔疏都經過他細心的剪裁與編纂。同時,也可以從這些裁剪看出他的立場,《通禮篇》云:
愚案:《通禮》一篇,通論天神、地示、人鬼之禮也。然先王制禮,抑又有深意存焉。《周官·大批伯》以禮佐王者凡十有二條,而以“禮祀祀昊天天主”為先。蓋禮莫重于祀天,冬日至,祀昊天天主于地上之圈丘,惟王得行之也。禮經又兼言“皇帝祭天、地”者,蓋王者事天明事地察,尊天親地,敬無分歧。夏季至,祀皇地衹于澤中之方丘,亦惟王得行之也。自是而下,褚侯得祭社稷而不得祭六合,年夜夫得祭五祀而不得挺拔社稷,凡此皆所以今天下之年夜分,立全國之年夜經也。宗廟以下皆放此。(卷三)
禮莫重于祀天,而不論是祀昊天天主,或祀皇地衹,“惟王得行之”。體現他尊王的基礎立場。
且看他若何在細節的處理上都貫徹這種基礎立場:如《天神篇·明堂禮》引《禮記·明堂位》云:“皇帝負斧依,南鄉而立。”鄭注:“負之言背也。斧依為斧文屏風,于戶牖之間,于前立焉。”(卷五)前文有言,楊復尊《鄭》注,援用《三禮》經文幾乎全録鄭注,但在此處,他對鄭注進行嚴重刪節。鄭注原文是:“皇帝,周公也。負之言借也,斧依焉斧文屏風,于戶牖之間,周公于前立焉。”兩相對校,可見楊復刪失落兩“周公”,意指皇帝就是皇帝,而非周公。對楊復來說,周公以攝政的成分居皇帝之位,于“惟王得行之”分歧,所以特加按語,明言“此說舛謬,故削往之”。至若在《天神篇·祀昊天天主禮》引《孝經》“周公郊祀后稷以配天”注:“周公行郊天之祭”(卷四),玄宗注原作“周公攝政,因行郊天之祭”,楊復遙刪“攝政因”三字,無任何幫助,顯然也出于否認攝政的原則性考慮。
在編纂的態度與資料的彙集上,除以黃榦《祭禮》做為藍本,能夠還從黃榦處借得相關禮書與朱熹的《語録》、《文集》包養犯法嗎等資料。又據鄭逢辰《申尚書省狀》引楊復語云:“研精沉思,搜經摭傳,凡日湖所躲之書,繙閱殆遍。蓋積十余年而始成書。”按朱熹門生聞縣鄭昭先,號日湖,為楊復門生鄭逢辰之父。楊復所言“日湖”或即此人。年夜致可推知楊復本身的躲書并未幾,需藉助同門、伴侶家中所躲書。
本書之可貴,對躲書家來說,或許是因為世上僅存此本,不過對研討宋代禮學、朱子學派禮學思惟的學者來說,全書約一百三十條的楊復按語,才是本書最年夜的價值地點。這些按語,有釋義、釋名物;有糾謬、斷長短。此中亦不乏近三千字,對“褅袷禮”的見解,這也是與黃榦《祭禮》僅録經注疏文最年夜的分歧之處。
其次,楊復《祭禮》所援用古今諸儒之說[17],此中“曰‘黃氏’,則山陰黃度,先師同時之賢”者,黃度的《周禮說》已亡佚,今可見者,為清陳金鑒根據《文獻通考》等書所輯之《宋黃宣獻公周禮說》(《文獻通考》所録者,亦引自楊復《祭禮》),兩比擬對,有楊復《祭禮》有而陳輯本所無者;而“曰‘陳氏’,則門人三山陳孔碩,嘗問釋奠儀”者,則有數條均已不見于今存古籍中。又援用隋唐時期潘征的《江都集禮》,此書今已亡佚,但由陳宓寫給楊復的信云:“昨所傳《江都禮》,今附陳戊拜納,此間無他本可校,萬一得暇,因乞是正,以惠學者,亦一幸也。”[18]可幫助楊復《祭禮》所録,非轉引自他書,而是直接參考《江都集禮》原書。又如李如圭《儀禮集釋》,雖然有輯自《永樂年夜典》的《四庫》本,眾人多以為已得其全,但本書所引往往出《四庫》本之外,可以補正者不少。可說此書不論在禮學思惟上或文獻價值上,都有極年夜的貢獻。
以上,是靜嘉堂文庫所躲本的年夜致情況。
今朝,我們亟于了解包養價格的是楊復《祭禮》能否還有別本存世?能否真如阿部吉雄所言,此本是“全國秘本”?在抄得楊復《祭禮》后,我們也曾試在japan(日本)及臺灣、北京等地圖書館,以及已出書的漢籍善本書目上尋找此書其他本的能夠性,很惋惜尚未發現。即便這般,情況不如我們想象地絕看。阿部隆一早已留意《舊京書影》所收書影是楊復再修的十四卷本《祭禮》,并且與靜嘉堂本進行對比,認定所用版片分歧,是分歧時期印本。我們后來在《宋元書式》中也找到一張書影,按內容可以確定是楊復《祭禮》,行格設定與靜嘉堂原形同。
《舊京書影》、《宋元書式》都是在1907年皕宋樓將宋元版書賣給了靜嘉堂文庫之后編纂的[19],可以確定這兩幅書影與靜嘉堂所躲的并非統一本書。那麼,書影中的《祭禮》是一部還是兩部?現在在哪禮?由于臺灣與japan(日本)所躲之中國古籍年夜致上都已著録出書,我們推測比較有能夠出現的處所應該在中國年夜陸,或許隱匿在某個圖書館所躲的《經傳通解》之后,或許仍為私家所躲書。無論若何,我們衷心盼望藉此次出書的機會,能拋磚引玉,找到《祭禮》的其他本,補足此本殘闕、漫漶之處。這是我們這次收拾出書楊復《儀禮經傳通解續卷祭禮》的別的一個主要目標。
《儀禮經傳通解》書影
《周禮·春官·大批伯》將禮儀分為吉、兇、賓、軍、嘉五禮。吉禮,是向天神、地衹、人鬼祈求,保佑人們諸事如意安康,故稱之吉禮,亦便是祭奠之禮。《禮記·祭統》云:“禮有五經,莫重于祭。”《左傳》成公十三年有云:“國之年夜事,在祀與戎。”幫助較之其他禮儀,祭禮顯得尤其主要。雖然朱子說:“禮,時為年夜。有圣人者作,必將因今之禮而裁酌此中取其簡易易曉而可行,必不至復取前人繁縛之禮,而施之于今也。古禮這般零星繁雜,今豈可行?亦且得隨時裁損爾。”[20]但我們從歷代文獻中卻發現祭禮越來越紛雜繁瑣,學者的解說也益見不合。
漢代以來,祭禮習俗與經學之間一向存在糾纏不清的復雜關系。祭奠本諸人心,時地分歧,祭奠也相異。並且經書的構成晚于祭奠的發生,是以分歧經書中散見的記載之間,經常出現相互牴觸的內容。若何解釋這些牴觸,即是經學家必須解決的理論問題。
歷代經學家都曾提出各種理論體系,對后世産生或年夜或小的影響,但學者歧見始終未能達到統一。此中鄭玄、王肅的理論體系,成為后世學者無可回避的議論條件,而朱熹禮學對元、明、清三代的影響,不在鄭、王之下,無疑是最主要、最值得重視的。但理論僅僅是問題的一半,還有一半是現實的包養管道祭禮習俗問題。無論在漢代還是在宋代,現實的祭禮習俗與經學理論之間都存在宏大差異。若何調和其間差異才算幻想,各種原因之間若何均衡為最現實可行,都長短常復雜的問題,容有無數種分歧的謎底。剖析分歧朝代分歧學者、朝臣提出的分歧謎底,探討他們分歧的思慮習慣,是祭禮研討的關鍵地點。
(一)朱熹禮學的形態
由前文的剖析,幫助我們不僅可將《祭禮》視為楊復的禮學思惟,同時也可視作朱熹一派禮學思惟的根據。身為朱熹的門生,楊復在主觀上希冀能周全反應朱熹的祭禮理論。
朱熹之禮學,錢穆《朱子新學案》[21]已經有精要的綜述。簡言之,自從王安石罷廢《儀禮》之后,導致士人僅知有《禮記》,不知有《儀禮》。而誦讀《禮記》,只為了應付考試。朱熹認為,《三禮》學是實用之學,可成為朝廷制禮的依據,偏安的南宋朝廷的確也需求一套完全、有系統的禮制來撫慰動蕩飄搖的人心。但是當時的實情卻是朝廷每有年夜議,博士諸生僅憑聽聞所得加以臆測而無所本,一切儀節之所以立者盲昧無所知。是以朱熹想編修禮書以供“圣朝制作之助”[22]的念頭在中年時期已開始萌發。
朱熹暮年,在《答李季章書》(慶元四年,1198)中幫助《禮書》的概況:
大體以《儀禮》為本,分章附疏,而以《小戴》諸義各綴其后。其見于它篇或它書可相發明者,或附于經,或附于義。又其外如《門生職》、《保傅傅》之屬,又自別為篇,以附其類。……今其年夜體已具者,蓋十七八矣。因讀此書,乃知漢儒之學有補于世教者不小。如國君承祖父之重,在經雖無明文,而康成與其門人答問蓋已及之,具于賈疏,其義甚備,若已預知后世當有此事者。
所言“國君承祖父之重”的例子,是朱熹親身的親身經歷。紹熙五年(1194)孝宗往世,寜宗即位,朱熹撰劉子議寜宗當服斬衰三年。當時“無文字可檢,又無伴侶可問”,“時無清楚證驗”,“歸來稽考,始見此說(按:賈疏所載《鄭志》說),方得無疑”[23]。是知《儀禮經傳通解》,以《儀禮》為主,輔以《禮記》等經典詞句,附録注疏之說可補經傳者,旨在為討論當世禮制時供給周全靠得住的經典依據。既非以此書為可施當代的禮典,又非集編歷代禮制、禮議之年夜全。是以,熊禾在元初稱朱熹還想將“《通典》及諸史志、《會要》、《開元》、《天實》、《政和禮》考慮損益,以為百王不易之年夜法”[24],未必得朱熹本意。
朱熹另撰有一部《家禮》,是一部生涯實踐禮儀的著作。要討論朱子的禮學,應通過《家禮》與《儀禮經傳通解》。但歷來的討論者,往往將這兩部書分別對待,甚至因為兩部書的性質迥異,而對《家禮》産生質疑。其實,朱熹對生涯實踐禮儀的見解,相當靈活。如與上引《答李季章書》同年的《語録》中有人問“用僧道火葬”,朱熹答曰:“其他都是外相外事,若決這般做,從之也無妨,惟火葬則不成。”雖然主要原則不克不及讓步,但細節問題無妨隨俗。執政議禮,必須在現有禮制文明的基磋上提出本身的意見;在包養網評價處所仕進或做士紳,只能想辦法改良士紳以及百姓的禮俗。于是,作為經學理論根據的《儀禮經傳通解》,與作為實踐禮俗計劃的《家禮》,不得不各自獨立成編。經傳原文,漢人注說,唐、宋人的經說,歷朝的議禮以及當代朝廷的爭議,當世平易近間的禮俗,還有朱熹本身的禮文明理念等等,諸多分歧方面的原因相互牴觸,在朱熹心中天然會有統一懂得的系統。但當他訴諸文字,著書立說,還是無法構成一體。
(二)楊復以經學理論統殿禮制問題
當楊復從黃榦手中接下《祭禮》底稿時,直覺《祭禮》的內容“皆古明天下年夜典禮”、“關系甚重”、“條目甚詳”,但細讀之后纔發現“注疏牴牾”、“長短淆亂”、“紛錯甚衆”,突顯出歷代禮學的牴觸,此時的楊復,開始有了從頭撰寫《祭禮》的設法。
從頭編寫的《祭禮》,雖然在體例上、內容編排上都承襲《經傳通解》的精力,但在面對歷代資料的取舍卻有很年夜的分歧,對“歷世聚訟而未能決者”,如明堂、南郊、北郊、古今廟制、四時褅袷等問題,都做了深刻的探討與檢擇處理,并做出本身的判斷,“使畔散不屬者悉進于偷理,厖雜不精者咸歸于至當”[25],構成本身一套祭禮理論體系。宋人對鄭玄解經多所批評,他卻持確定的態度:“鄭康成注《儀禮》、《周禮》、《禮記》三書,通訓詁,考軌制,辨名數,詞簡而旨明,得多而掉少,使全國后世猶得以識先王軌制之遺者,皆鄭氏之功也。”(《祀昊天天主禮》)并付諸行動,全録鄭注。不過在幾個觸及祭禮最焦點的理論問題上,他對鄭注也進行了包養軟體徹底的批評。如對鄭玄以讖緯解天神、地示祭禮的批評;又如鄭玄的褅袷理論一出,對歷代的學者影響甚鉅,佩服者甚衆,楊復卻以洋洋灑灑近三千言(卷八中,【帝四十一至四十八】),對鄭玄《褅袷志》作糾謬的任務。元人趙訪云“向來嘗感楊信齋譏鄭玄讀《祭法》不熟,……罔乎后世而傲視前人這般”[26],古人錢玄則表現楊復評斷鄭玄“以無為有,駕虛為實”,是“確切而銳利”的評價27。且不論楊復立論能否妥當,更值得留意的是,楊復起首在《通禮篇》確定祭禮整體理論,然后根據這套理論往編輯卷四以下的具體內容。上文已見他在卷四、卷五的引文中刪除有關周公攝政的字詞,是一個淺顯的例子。理論原則貫通全編,至于引文的細節都要受理論原則把持,進行刪節調整,這是朱熹《經傳通解》、黃榦《通解續》不曾出現的情況。
楊復又廣納宋人經說,除朱熹以外,又有程頤、孫奭、司馬光、陳祥道、李如圭、陳孔碩、黃度等人,充足呈現出宋人對歷代聚訟的古今儀法軌制問題的見解,并且根據本身事前樹立的理論原則評論長短。最特別的是他在說解禮儀時,援用前朝或當朝詔令奏議的內容,而評斷態度一仍前所述。唯有透過朝臣執政廷中對經書與禮制的討論過程,纔能證明禮儀真正的實行情況,而不再只是紙上談兵。楊復從禮學理論的角度對各種禮議進行評斷,使朝廷議禮與經學家的學說并列,納進到統一個禮學理論的框架內,可以說是經學統攝禮制的特例,亦是編纂禮書一個主要的里程碑。
(三)隱躲已久的一條禮學脈絡
禮學介于經學與歷史、理論與實踐之間,包括多方面復雜的內容,而宋、元、明、清四朝的每一位學者選擇的重點與視角都分歧。以往,我們不了解有楊復的《祭禮》,是以對朱熹的禮學似懂非懂;以往,我們不了解《文獻通考》深躲著有關朱熹一門的禮學理論,是以總以為清代禮學家跨過明、元,僅僅是遠紹朱熹的禮書編纂方法罷了。現在因為楊復《祭禮》的從頭發現,我們能夠在朱熹、黃榦、馬端臨之間,再加上楊復,進行對照。在他們之間,除了直接的承襲原因之外,更突顯出各自分歧的鮮明特質。我們是以對朱熹、黃榦、馬端臨也能獲得新的認識,進而勾畫出一條隱躲已久的禮學脈絡。
在楊復《祭禮》之前,如唐《開元禮》者,雖通事舍人王雖曾奏請刪往《禮記》舊文而益以今事,學士張說以“《禮記》乃不刊之書,往圣久遠,不成改易”為由作罷,最后是以調和唐《貞觀禮》、《顯慶禮》,分吉、賓、嘉、軍、兇五禮,而為《開元禮》[28],經學迷掉而成禮制儀典。自此往下,《太常因革禮》、《政和五禮新儀》、《年夜金集禮》等皆一朝儀典,同屬一類,在本質上與經學分歧。
又如唐《通典》者,雖“探《五經》羣史,每事以類相從,舉其終始,歷代沿革包養網比較廢置及當時羣士論議得掉,靡不條載,附之于事”[29],乍看之下似乎與楊復的做法沒有差別,實際上正好相反。《通典》是史書,雜糅各種資料,編成一部軌制史,每一類軌制按時代編排資料,《周禮》、《儀禮》只當作周代的歷史記載,與其他各代資料并列,經書無獨登時位,勉強可以說是經寓于史。
朱熹開始纂修《經傳通解》,重點在經學資料的梳理,而酌録少數歷代議論,又另撰《家禮》。《家禮》是書儀之流,本不屬經學,繼司馬光、二程之后,至朱熹始多經學理論之考慮。但經學與禮議、經學與禮俗,語境分歧,各有分歧的考慮,始終未能渾然一體。
楊復為《經傳通解》補撰《祭禮》,安身明確的經學理論,網羅匯聚經傳資料,連歷代禮制、奏議也在統一經學理論的平臺上討論長短,是史寓于經。楊復另撰《儀禮圖》、《家sd包養禮》注,盡力使《家禮》盡量接近《儀禮》。《儀禮圖》、《家禮》注與《祭禮》三部著作,構成一個配合的體系,相互之間有重疊而無牴觸。朱熹所關心的經學、禮議、禮俗等分歧標的目的,可以說在楊復的調和下達到了一種統一。
《文獻通考》書影
在楊復《祭禮》之后,出現了一部對傳播朱熹一派禮學很是主要的著作——《文獻通考》。楊復的禮學理論被慧眼獨具的馬端臨認同,是以《文獻通考》有關“祭禮”的部門,即周全采用楊復收拾的理論體系,他在《自序》中說:
蓋古者郊與明堂之祀,祭天罷了。秦漢始有五帝、太一之祠,而以古者郊祀明堂之禮禮之,蓋出于術士不經之說。而鄭注《禮經》,二祭曰天、曰帝,或以為重威仰,或以為耀靈寶,襲術士纖書之荒誕而不知其非。夫禮,莫先于祭;祭,莫重于天。而天之名義且乖異這般,則其他節目注釋雖復博瞻,不知其果得《禮經》之意否乎?……至于褅袷之節、宗祧之數、《禮經》之明文無所稽據,而注家之聚訟莫適調和,其叢雜牴牾,與郊祀之說無以異也。晚世三山信齊楊氏得考亭、勉齋之遺文奧義,著為《祭禮》一書,詞義正年夜,考訂精核,足為千載不刊之典。然其所述一本經文,不復以注疏之說攙補,故經之所不及者,則闊略不接續。杜氏《通典》之書有《祭禮》,則參用經注之文,兩存王、鄭之說,雖通暢易晚,而不如楊氏之純正。今并録其說。
《文獻通考》是一部關于研討上古至南宋嘉定末年各朝代典章軌制的史書,從元至清,文人士子必讀,其影響甚距。雖然,馬端臨以史書的體裁要收録楊復《祭禮》的內容,形成他編撰上的困攫,但他終究對“千載不刊之典”無法舍棄,只好割裂楊復全書,依據類別,而分置各個儀典之下;並且在每個儀典之下,先録經傳注疏以及楊復等人的理論殺述,后列歷代禮制以及禮議、奏議等資料。馬端臨分開經學與歷史,先經學,后歷史,盡管出于史學家對朱熹一門經學的愛崇,實際上也意味著經學與歷史的再度脫節,承認歷朝的禮議不適適用經學理論的框架來鑒定長短。從這個意羲上來說,楊復《祭禮》將經學理論的位置晉陞到絕後絕后的高度,一切事宜都要用經學理論來審定長短,具有凸起的典範意義。
明清兩代的禮學家們幾乎都是透過《文獻通考》來懂得楊復、亦便是朱熹的祭禮理論;或許如秦蕙田的《五禮通考》、黃以周的《禮書通故》,都間接地從《文獻通考》中援用楊復《祭禮》的觀點作為本身解經的根據。換句話說,朱熹一派完全的禮學思惟,除了《經傳通解》外,是透過《文獻通考》對后代禮學家産生潛移默化的宏大影響。可是,在看不到楊復《祭包養管道禮》原書的條件下,沒人能想象楊復《祭禮》與《文獻通考》之間存在編纂體式的最基礎性差別,兩者指向的標的目的幾乎完整相反。
現在我們看到楊復《祭禮》的內容,纔看到楊復《祭禮》將朱熹一門的祭禮理論思惟發揮到極致,也清楚到馬端臨以史學家的目光對楊復《祭禮》進行徹底改革,具有主要的創新意義。禮學包括經傳、經學理論、禮議、禮俗等復雜原因,每一學者重點分歧,構成分歧的編纂體式。從這一角度來看,《開元禮》、《通典》、朱熹《通解》、楊復《祭禮》、《文獻通考》這五部著作的體式特點,都非分特別鮮明,可以說這五部具有典範意義。再往后看,秦蕙田《五禮通考》采用的就是《文獻通考》的體式,是馬端臨的嫡派。至于黃以周《禮書通故》則是經學理論的疑難考辨集,天然不得與《五禮通考》同等歸一類。
總之,這部書的收拾出書,解決了朱子禮學文獻缺少的問題,是廓清朱熹禮學思惟來龍往脈最主要的一部宋代文獻,定會使朱熹禮學的研討推進到從未有過的深度。朱熹曾說“楊志仁有過于密之病”,言下之意,覺得楊復治學過于謹慎警惕。現在看來,若非楊復之“過密”,就不會有《祭禮》這部思惟嚴謹周慮的著作,朱熹的禮學思惟也無法重現于眾人眼前。而楊復《祭禮》在禮學史上的主要性,更自不待言了。筆者識見無限,信任讀者們細細咀嚼此書,將有數不盡、論不完的發現。
2008年11月,喬秀巖師長教師獲得japan(日本)“財團法人三島海云記念財團”學術研討奬勵金的贊助,邀請筆者作為一起配合學者赴東京從事為期三個月的“楊復儀禮經傳通解續の研討”計劃。這三個月所設定的任務內容,除了將此書復印出來,制成電子文檔外,并開始初步的收拾任務。
未料赴日后,有些內在條件無法共同的狀況發生:由于靜嘉堂文庫為三菱集團一切,開館的每日天期、時間都限制得比較嚴格。再者,楊復《祭禮》屬于宋元版貴重圖書,即使已拍成微卷,亦不允許復印、攝影,獨一的方式,只能看著微卷抄録全書。是以,整個研討計劃遭到時間與文庫種種規定的限制,三個月的時間,所有的花在抄録書的內容上。靜嘉堂本是今朝獨一的傳本,並且眾人往往分不清黃榦《祭禮》與楊復《祭禮》,至于楊復《祭禮》的具體內容,更是無人知暁。近兩百年來,除了陸心源、阿部吉雄、阿部隆一之外,都不曾聽說有人見到過這部書。在這種情況下,我們本身隨便繙看,引一部門內容隨便議論,別人都無從判斷所說長短,我們等于自言自語,沒有興趣義。是以必須先將這部書的內容變成大師都能看到的,我們纔有討論研討的能夠。靜嘉堂本既然不克不及復制,那麼,只好抄録了。花費大批時間、精神、體力和經費,編出文字、標點準確率都不克不及保證的收拾本,也就這様成為了我們義不容辭的任務。此次任務,以四百字稿紙抄録,為防止漏抄,完整台灣包養按照原書格局抄録,共計一千零八十七張稿紙,約三十余萬字。凡遇版式有疑問,即于當葉稿紙上注明,或提出我們的見解,或存疑待查。商討許久,我們決定以原書格局加上標點符號出書,即讀者會看到每頁十四行,一行十五字的情勢。原書葉的葉碼標注于其下,而以a 、b表擺佈,如【日1a】、【日1b】等。這様,讀者碰到《儀禮經傳通解續·祭禮》的傳本,哪怕是殘卷、零葉,拿此本對照,當即可以判斷能否為楊復《祭禮》。
考慮到夾注雙行的字體太小,閱讀費力,獨一改動的處所就是將夾注雙行改為單行。雖然以原書版格局出書在版面上看起來不太整齊,但這是今朝我們所能想到忠實呈現楊復《祭禮》的最佳辦法,盼望能獲得讀者的認可。
計劃刻日結束前,除了很緊迫地將全書十四卷十五冊抄録完畢,制成電子文檔的任務僅完成八冊,不過皆——與微卷校對過。已制成文檔的八冊,與未制成的后七包養故事冊,于回臺灣前最后一次往靜嘉堂文庫,幸得文庫館員增田晴美與成澤麻子二位師長教師之應允,針對抄録有疑問的部門與原書進行校對。抄録任務結束后,由于喬師長教師將赴北京年夜學任教,筆者也將回國,于是將一切抄稿以數位相機拍掘,一人保存一份,以免進行貼校時,遇有問題無所依據。原抄稿則由筆者帶回毫灣,繼續后七卷尚未制成電子文檔的任務。打字任務不委托別人,有我們的考量:楊復此書脫胎于黃榦《祭禮》,又為馬端臨《文獻通考》大批援用,在輸進內容的遇程中,以二書做為對照東西書,并記録二書與楊復《祭禮》之間的關系,以供之后的研討任務所用。凡遇闘葉,我們可以根據楊書前后文及黃榦《祭禮》、馬端臨《文默通考》所引內容盡量補齊。碰到殘闘很是嚴重而無法補的情況,亦不隨意臆測,付之闕如。
2009年8月,“國家科學委員會”通過筆者申請“靜嘉堂所躲楊復儀禮經傳通解續卷祭禮研討”(NSC98-2811-H-001-022)的計劃,在“中心研討院”中國文哲研討所擔任特約博士后研討員,本書的收拾任務,纔得以繼續進行。這段時間,除將尚未制成文檔的手抄稿逐一録進外,并著手點校的任務。
前文所提尚未打字、校對原書的后七冊,以及校對過原文,但點校收拾的過程中覺得仍有疑問處的前八冊,在此計劃期問,亦受“國科會”補助,再次赴靜嘉堂核對原書。
2010年7月,點校任務接近尾聲,我們再度赴靜嘉堂文庫,做了最后一次的校對任務。
2010年1月,北京年夜學歷史系中國現代史研討中間陳蘇鎮傳授以“朱熹禮學研討——以祭禮屬中間”為題,申請通過為期三年的中國教導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討基地2009年度嚴重研討項目(2009JJD770007),即以此書做為研討朱熹禮學的重要依據,計劃內成員盼望分別從歷史學、經學、文獻學的角度,藉由對此書深刻的探討,做出與以往分歧的結果。
這一部書的收拾,先后遭到japan(日本)以及中國年夜陸、臺灣各單位的經費補助與幫助,幫助楊復這部書的主要性,各方所見略同。盼望身為朱熹門人中最后一個為老師收拾禮書的楊復,在七百多年后,看到我們為他點校收拾的《祭禮》,使朱熹禮學不被埋沒,能夠稍稍覺得撫慰。并且等待更多的學者留意海內古籍對傅統文明研討的主要性。
這次的收拾任務,是在林慶彰老師的指導下進行的。林老師年輕時即以研討明代考據學聞名于海內外學林,對經學研討有著宏偉的藍圖,視野跨越學派概念的界線,除了本身不斷地發布影響廣泛的研討結果之外,還編有《朱子學研討書目》、《經學研討論著目録》等各種書目,以及各種經學研討資料集編與經學論文集。是以,在林老師得知有此秘本,而我們有赴日研討的計劃時,即立即表現贊同,并從其事業的角度剖析楊復《祭禮》在經學禮學史上的主要性,讓我們對執行這個計董加倍篤定。后來我們不得已改研討屬抄書,決定要將此書收拾公布時,林老師確定我們的設想,并支撐我們的任務。筆者在文哲所擔任特約博士后研討員期間,林老師除了隨時為筆者解答疑難外,也從不間斷地催促、關心我們收拾的進度。在寫出書幫助的過程中,看到朱熹及其門生們這個禮學團隊當時編撰《儀禮經傳通解》的記載,雖然年包養心得夜多數的學生都全力共同,但也有少數人讓朱熹覺得頭痛莫名,有些學生叫不動、講不聽,或極有本身的主張、或資質驚鈍不知變通,還讓有著許多遠年夜計劃尚未實行的朱熹,著急地說出“諸公千萬竭力收拾,得成此書,所系甚年夜”的話。這讓我們想起了林老師,三十多年來,為了經學研討支出一切,心力交瘁之余,還要傷神帶領我們這群言聽計從的學生編各種書,心境大要就象是朱熹一様吧。雖是題外話,但若沒有他們的長期包養堅持,我們的經學研討就沒有明天這種蓬勃的生氣。
本次收拾任務,從抄録至點校完畢、出書,花費兩年的時間,在時間上來說,是相當倉促的。由于靜嘉堂所躲本不克不及隨時核對,同時又有殘卷缺葉,我們遭到種種內在條件原因的限制,在質量上無法做得很完美。我們急于出書的緣由,已如前文所言,于是,想到先以簡便並且能夠反應底本概貌的情勢出書,一邊做為進行內容研討的依據,一邊促使其他傳本的發現。等候將來研討深化,發現其他傳本,才會有能夠編撰更完美的收拾本,也請讀者見諒,這并非為我們本身找到做欠好的推托之詞。文獻與研討,是環環相扣的,學術發展,不成能一蹴而成。我們愿意播種這第一代種子,希冀將來被下一代更優秀的種子裁減。當然,我們也不放棄本身能有培養、收獲第二代、第三代果實的機會。
《朱子家禮》書影
由于本書的特別性,在收拾任務上,我們做了以下的處理:
一、凡葉次錯置,確定無疑者,逐一還原,并出校記幫助。
二、版面設定一仍藍本,以期保存《祭禮》之原貌。惟夾注雙行改為單行。
三、夾注雙行中,又有小注,藍本以小一號字表現,但區別不甚明顯。有些句子依內容看,應為小注,而藍本字體卻與通俗夾注無異,收拾者推測應是刻工或有忽視,或補版刻工辨識不出此中差別所致。今小注文字加,以小一號字體表示;凡應改為小注文字而底本未改者,除加外,字體鉅細不變,保存藍本原貌。
四、遇修補擠刻等,破十四行、十五字格局之處,皆出校幫助。
五、藍本空格,加倍顯示。如藍本空一格,今空二格;藍本低一格,今低二格。因加標點符號,空格加倍之后,始有相應視覺後果。
六、由于無其他校本可供參考,收拾本雖經過與藍本校對,但遇藍本印刷不清之處,不成防止夾雜收拾者猜測的原因存在,是以在文字上不敢保證與藍本完整分歧。
七、凡《祭禮》註釋不作改動,遇可疑(包含藍本訛字與通行版本訛誤等)而經確認者,出校幫助“某,藍本確作這般”,以免讀者懷疑能否付梓掉誤。
八、凡異體字皆逕改,不出校記。
九、凡遇闕葉,根據前后葉之文字,參考馬端臨《文獻通考》與黃榦《通解續·祭禮》試補,以灰色字體表現。
注釋:
[1] 論述周全且較具影響力的晚期研討結果,在中圓年夜陸有白壽彝師長教師的《儀禮經傅通解考證》(《北平研討院院務匯報》七卷四期,1936年)台灣包養網;在臺灣有戴君仁師長教師的《朱子儀禮經傳通解與修門人及修書年嵗考》、《書朱子儀禮經傅通解后》(《梅圈論學集》,臺灣開明書店,1970年);在japan(日本)有上山春平師長教師的《朱子の禮學——儀禮經傳通解研討序說》(《人文學報》[京都年夜學人理科學研討所]第四十一號,1976年)與戶川芳郎師長教師的《和刻本儀禮經傅通解解題》(《和刻本儀禮經傅通解》,東京汲古書院,1980年)。
[2] 《周予同經學史論著選集》(增訂本),《朱熹》第四章,《朱熹之經學·禮經學》。
[3] 近來的學者已有此意識,認為朱子的禮學遺是應該回歸到《儀禮經傅通解》的文本上探討,若有張經科師長教師《儀禮經傳通解之家禮研討》(“國立政治年夜學”中國文學研討所碩士論文,1988年,董金裕指導),逐章剖析《儀禮經傳通解》中《家禮》的內容;孫致文師長教師《朱熹儀禮經傳通解研討》(“國立中心年夜學”中國文學研討所博士論文,2003年,岑溢成指導),從文獻學、經學詮釋學等角度剖析《儀禮經傳通解》,并幫助此書的現實意義與學術史上的意義。其他朱子禮學相關研討,請參考林慶彰師長教師編《經學研討論著目録》與《朱子學研討書目(1900—1991)》。
[4] 如孫師長教師《朱熹儀禮經傳通解研討》稱:“《儀禮經傳通解續·喪禮》、《祭禮》部門,因為都未經朱子審定,是以不列進本研討討論范圉。”
[5] 《送胡庭芳后序》,熊禾《勿軒集》卷一。
[6] 《朱隠老傳》,林弼《登州集》卷二十一。
[7] 《答黃直卿》中,朱熹針對《喪禮》內容與黃榦考慮篇目與內容之編排,見《晦庵集》卷四十六。
[8] 見《晦庵集》卷五十二、五十九。
[9] 《勉齋師長教師黃文肅公函年譜》。
[10] 楊復《喪祭二禮目録后序》。
[11] 關于黃榦《喪禮》、《祭禮》的詳細情況,請參看筆者別的為影印傅增湘舊躲宋刊元明遞修本《儀槽經傳通解》撰寫的出書幫助。
[12] 呂氏實誥堂所刊之《儀禮經傳通解》,封面有木記稱“御兒呂氏實誥堂/重刻白鹿洞底本”,而此中所收《祭禮》為黃榦《祭禮》,并且具有元統間余謙等重編《喪》、《祭禮》通訂目錄。然嘉定刻本后包養網站歸國子監,余謙等在西湖書院進行修補,后其版當在明代國子監,何得稱“白鹿洞底本”?此可疑之處一也;又,靜嘉堂文庫所躲楊復《祭禮》有“南陽講習堂”之刻印,“南陽講習堂”即呂包養價格ptt留良之所,幫助呂氏亦曾擁有此者,但呂氏實誥堂刊《儀禮經傳通解》時,未應用楊復此本。此可疑之處二也。
[13] 原刊于《東方學報》(東京),1936年2月。今由刁小龍師長教師翻譯,刊于《中國文哲研討通訊》第二十卷第二期,2010年6月。
[14] 以上引王佖《序》,據《愛日精廬躲書志》卷四。
[15] 《儀禮經傳通解祭禮義例》。
[16] 參見楊復《儀禮經傳通解續序》。
[17] 參見《儀禮經傳通解祭禮義例》。
[18]《與信齋楊學録復書》,陳宓《復齋師長教師龍圖陳公函集》。
[19] 參見《舊京書影、北平圖書館善本書目》《出書幫助》,國民文學出書社,2011年;《中國版本目緣學書籍解題》,長澤規矩也編著,梅憲華、郭實林譯,書目文獻出書社,1990年。
[20] 《朱子語類》卷八十四。
[21] 下引朱熹《文集》及《語録》,均見《朱子新學案》,不另作幫助。
[22] 《乞修三禮札子》。
[23] 《乞討論表服札子》后附《書奏稿后》。
[24]《刊〈儀禮經傳通解〉》,《勿軒集》。
[25] 《申尚書省狀》,鄭逢辰引楊復語。
[26] 《答徐年夜年書》,《東山存稿》卷三。
[27] 《三禮通論·軌制編》。榻復所論,乃錢書轉引自黃以周《禮書通故》。
[28] 《新唐書·禮樂志》。
[29] 李翰《通典序》。
責任編輯:近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