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明“禮樂”性質的構成:后鄭玄時代的制禮運動
作者:陳壁生(清華年夜學哲學系傳授)
來源:《中山年夜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25年第1期
摘要:中國文明之所以被稱為“禮樂文明”,與歷代王朝立國之后制訂禮樂親密相關。但漢代并沒有漢禮,西晉之后,才制訂包養網一朝禮樂。這種情況與漢晉之間的經學變革相關。漢代末年的經學年夜師鄭玄以禮為本,遍注群經,使“周禮”成為后代王朝制禮可以模擬的典范。而三國西晉對“承平制禮”的從頭懂得,使“承平”的內涵從合適天道的次序轉變為消弭戰爭的狀態。最終,晉初以《周禮》中的“五禮”為標準制訂晉禮,開啟了后世每一代王朝建國即制禮的歷史。一朝的禮制紛歧定徹底實施,但表白了國家認同的基礎價值包養平台推薦。制禮運動行之彌久,積之彌厚,塑造了中國文明的“禮樂”性質。
關鍵詞: 文明 禮樂 周禮 承平
東漢章帝章和元年(87年)十仲春,曹褒秉承上意,制作漢禮,撰皇帝至于庶人冠、婚、吉、兇諸禮百五十篇奏上。結果,“太尉張酺、尚書張敏等奏褒擅制《漢禮》,破亂圣術,宜加刑誅。帝雖寢其奏,而《漢禮》遂不可”[1]。
和帝永元十三年(101年),張奮上疏曰:“漢當改作禮樂……先帝已詔曹褒,今陛下但奉而成之,猶周公考慮文武之道,非自為制,誠無所疑。”最終,“帝雖善之,猶未實施”[2]。
漢獻帝建安五年(200年),鄭玄構建其禮學體系之后,在元城縣往世,包養網鄭學已經遍于全國。
鄭玄謝世二十年,全國開始三分,魏、蜀、吳一建國即制朝儀、禮制,沈約《宋書·禮志》錄其制禮之事曰:“自漢末剝亂,舊章乖弛,魏初則王粲、衛覬典定眾儀;蜀朝則孟光、許慈創理軌制;晉始則有荀顗、鄭沖詳定晉禮包養平台推薦;江左則有荀崧、刁協緝理乖紊。”[3]沈約所言不及吳,但《三國志·張昭傳》注引《吳錄》曰:“昭與孫紹、滕胤、鄭禮等,采周、漢,撰定朝儀。”[4]沈約所說的魏、蜀所定,其實是朝儀,其源在于《周官包養網》之官職;而晉初所定的,其實是禮制,來源在于《周官》春官大批伯所掌的吉、兇、賓、軍、嘉五禮。但因為鄭玄經學,使朝儀與禮制混而為一。
從全國安寧而制禮則有刑誅之譏,到一朝建國立刻制禮,百年之間,其變何遽!而此中間,相隔著鄭玄經學。王朝制作一代年夜典,恰是中國文明之所以為禮樂文明的集中表現。中國之為禮樂文明之一年夜端,是漢以后的歷代王朝在立國之后,皆制作一代年夜典,凡祀典、喪服諸方面,咸有記錄,流傳后世。職是之故,后代之修前代野史,皆得以立《禮樂志》以載其禮樂。歷朝歷代之以禮立國,使禮成為皇帝至于百姓配合的規包養網范,行之既久,積之彌厚,禮樂遂成為中國文明的基礎特征。
一、“周禮”成為典范
漢代不立一代年夜典,最基礎緣由是其主導思惟為今文經學。在今文經學的觀念中,禮樂隨時損益,是以,漢代要有本身的一代年夜典,必須具備兩個條件:一是全國進進承平,承平才幹制禮;二是有新的圣人出,圣人才幹制禮。而漢代始終未至于承平,並且漢代也沒有出現“圣帝”。是以,漢代沒有本身一朝的“禮樂”,也不是以“禮”治國[5]。
自鄭玄經學年夜行于全國,鄭玄以《周禮》為本,塑造了一個新的經學體系,而其最基礎特點是經學成為禮學,“周禮”成為典范[6]。鄭玄所構建的禮學的完備性,使魏晉之后,朝廷與士人對禮的態度發生了最基礎變化。
魏與晉立國之初,時人狂言兩漢禮制殘缺。魏明帝景初元年以鄭玄經學營圜丘,下詔有云:“昔漢氏之初,承秦滅學之后,采摭殘缺,以備郊祀。”[7]以鄭玄禮學觀兩漢郊祀,故兩漢郊祀所據,只是采摭殘缺之制。《三國志·王昶傳》載,魏王昶“以為魏承秦、漢之弊,法制苛碎,不年夜厘改國典以準先王之風,而看治化復興,不成得也”[8]。以鄭玄以后之周制觀兩漢之制,則兩漢不克不及準先王之風。又如衣服之制,《晉書·輿服志》引魏秘書監秦靜曰:“漢氏承秦,改六冕之制,但玄冠絳衣罷了。”[9]《輿服志》又云:“《周禮》,弁師掌六冕,司服掌六服。自后王之制爰及庶人,各有等差。及秦變古制,郊祭之服皆以袀玄,舊法掃地盡矣。漢承秦弊,西京二百余年猶未能有所制立。及中興后,明帝乃始采《周官》、《禮記》、《尚書》及諸儒記說,還備袞冕之服。”[10]經典之中,只要《周官》供給了相對完備的衣服之制,而到了鄭玄才把這套冕服軌制貫通于群經,是以,以鄭玄之后的周世冕服軌制,觀漢世之禮服,明帝以前幾乎皆缺乏論。又如諸侯冠禮,晉武帝泰始十年,南宮王承應行冠禮,有司奏:“漢魏遣使冠諸王,非古典。”[11]經書中沒有諸包養侯冠禮,皇帝要遣使加命,故言其“非古典”。《晉書·禮志》歸納魏晉制禮的基礎佈景有云:“漢興,承秦滅學之后,軌制多未能復古。歷東、西京四百余年,故往往改變。”[12]概而言之,鄭玄經學轉向禮學,并供給了一套相對完備的“周禮”。魏晉之后,鄭學行于全國,魏、晉之君欲治禮樂,單是遵從漢制,已經包養遠遠不夠,是以,必須要在漢制的基礎上,再加上鄭玄經學所塑造的“周禮”。
而鄭氏家法被廣泛接收,在中國歷史上形成極年夜的影響。
起首,經學從以《年齡》為綱的今文經學體系,轉向以《周官》為本的古文經學體系。經學不再是孔子“為漢制法”的一套年夜義,而是前代王官之學與孔子制作之義的綜合,由此,經學的意義發生轉變,從孔子直接為漢代所作的一套抽象價值,轉向周公為周代制作的一套禮制典范。也就是說,在新的經學體系中,周代成為一個“典范的朝代”,周禮成為典范的禮。思惟價值的教化意義,是每一代人將思惟價值因時隨機應變地轉化為軌制,例如把通三統、親親相隱變成具體的政治、法令軌制;而禮制典范的教化意義,則是每一代人采摭、參考、模擬部門內容以為今用,例如模擬周代的喪服軌制、郊祀禮儀等。
其次,經學的教化意義,從抽象義理轉化為具體典禮。以《年齡》為綱的經學義理,分歧的時代、分歧的學者,有分歧的運用方法,是以,經典之喪制無不言三年之喪,經典之刑法無不言五等肉刑。但漢文帝改短喪、廢肉刑,兩漢經師皆以為善制,此明于古今、通達國體者也。以周禮為典范的經學體系,在教化過程中便會出現大批的問題,因為假如以周禮為典范,必定要遵從經書中的具體禮制,當朝廷政教要運器具體禮制的時候,具體禮制便會轉化為直接的政治規范。例如三年之喪問題,在兩漢幾乎從來不成問題,魏晉一開始實行,便發現左支右絀,于是出現杜預的“包養網 花園既葬除服”這種完整分歧經義,卻廣受認同的懂得方法。其最基礎緣由就在于,禮制無法完整直接轉化為政治規范。在魏晉六朝之時,大批類似的禮學問題成為爭論的焦點,例如太子能否有爵有謚,卿年夜夫能否有主等。但是在爭論中,也構成了一套新的以禮為本的政教理論。
再次,鄭氏家法以《周官》為本,《周官》春官大批伯所掌吉、兇、賓、軍、嘉五禮,供給了一套完美的禮類標準,使“禮”的概念、范圍獲得了最終的確定。在鄭玄之前,《儀禮》的禮類標準包含冠、婚、喪、祭等人生禮儀,這缺乏以為經國年夜典。而鄭玄之后,以《周官》為本遍注群經,《周官》大批伯的五禮,所觸及者皆為一代經國年夜典,且既統合《儀禮》之禮,又貫通《詩》《書》之禮,同時重整秦漢之禮。
經學經過鄭玄的改革,幾乎徹底改變了其內在性質與形態,在文獻上、思惟上都完整分歧于兩漢博士今文家說。鄭玄之后,新的歷史精力得以從頭塑造,以周禮為典範的三代之治,成為中國歷史的典范,尤其是周禮成為禮樂之治的文明典范,周公的政管理想、立國精力垂范萬世,三代的德位合一、圣王之治,真正成為中國文明的品德幻想。三代之治尤其是周公之禮,成為中國文明次序的源頭。又,鄭玄以三禮之書,熔鑄一家之學,鄭玄之后,禮學即“三禮”血脈貫通、圓融無礙之學,禮學塑造了新的政治規則。并且任何一個新的朝代創立,都需求新的政治規則包養網,因此需求制禮。簡言之,鄭玄之后,一代王朝創制一代年夜典,在理論上才成為能夠。並且,鄭玄的三禮體系,既有《周官》的職官,又有《儀禮》的典禮,職官與典禮相結合,而《周官》春官大批伯所掌五禮,其記述禮儀的系統性,使后世王朝制禮有了最好的典范。
二、“制禮”運動
在“后鄭玄時代”,自三國兩晉開始,貫穿于中國歷史之中,年夜凡一家一姓立國,在立國之初即裁定國禮。不單這般,后世史家記述一代之史,自《宋書》《晉書》始,其《禮志》皆以五禮為標準。鄭玄以禮注經,使仲尼之所以祖述堯舜、憲章文武者,要在禮學,故在歷代制禮行禮的運動中,禮學遂成為中國文明之典憲。
三國繼漢之后,立國之初即定典禮,但所定典禮的性質并不完整雷同。沈約《宋書·禮志》云:“自漢末剝亂,舊章乖弛,魏初則王粲、衛覬典定眾儀;蜀朝則孟光、許慈創理軌制;晉始則荀顗、鄭沖詳定晉禮;江左則荀崧、刁協緝理乖紊。”[13]沈約詳述魏晉創制典禮情況,以禮學觀之,此中事實上有兩類“禮”,第一類是魏、蜀、吳制作的朝儀,其性質如叔孫通為漢高祖制作的朝儀,這并非真正意義上的“制禮”;第二類是晉初制訂的“晉禮”,其性質如曹褒制訂漢禮,這是真正意義上的王朝制禮。但因為鄭玄經學,這兩類制作已經混為一談。而在三國時期,“制禮”已經成為廣泛呼聲,成為一時包養風尚。
三國立國即制朝儀,而這一時期,“制禮作樂”問題幾乎已經成為朝野共識。早在漢末年夜爭之世,時既未承平,也無圣人,而有識之士已有制禮以為武功之議。《彧別傳》引荀彧言于曹操有云:
今公外定武功,內興文學,使干戈戢睦,年夜道風行,國難方弭,六禮俱治,此姬旦宰周之所以速平也。既樹德建功,而又兼立言,誠仲尼述作之意;顯軌制于當時,揚名于后世,豈不盛哉!若須武事畢而后制作,以稽治化,于事未敏。宜全國年夜才通儒,考論六經,改定傳記,存古今之學,除其煩重,以一圣真,并隆禮學,漸敦教化,則霸道兩濟。[14]
荀彧用周公致承平的行跡,證明外定武功以統一全國,與內興文學以制訂禮樂并無牴觸,並且,假如到了戰亂結束才開始“制作”,那就太遲了。是以,荀彧建議曹操在完成一統年夜業的同時,征集儒家,制作禮樂,這樣國難停息之時,已至禮樂彬彬之境。在荀彧的建議中,禮樂并不是國家安寧之后“積百年而后興”的產物,而是推動國家建設,在國家建設中不斷完美的軌制規范。並且,從“若須武事畢而后制作”一語可以看出,在荀彧看來,只需是有天子之位,便可以制作,不須承平之世,不須圣人在位,這種懂得,與兩漢今文家承平制禮之說完整相反[15]。
魏建國之后,曾在荀彧門下的劉邵長于禮學,《三國志》云,在魏明帝往世之前,劉邵“又以為宜制禮作樂,以移風俗,著《樂論》十四篇,事成未上。會明帝崩,不實施”[16]。還有王昶,在魏明帝即位之后,加揚烈將軍,賜爵關內侯。《三國志》云:“王昶雖在外任,心存朝廷,以為魏承秦、漢之弊,法制苛碎,不年夜厘改國典以準先王之風,而看治化復興,不成得也。乃著《治論》,略依古制而合于時務者二十余篇。”[17]王昶以為必須年夜改國典,以合適先王之風,達到“治化復興”的目標,其軌制改造包括了禮樂的制作。而劉邵婉言應該“制作禮樂,以移風俗”,同樣是通過禮樂,依準先王之道,以達年夜治。三國時期,全國不曾一統,且三國之爭,戰亂頻仍,而制禮之聲不絕。不過,魏明帝一朝,在根據鄭玄經學來矯正朔、制郊丘等禮樂制作方面,年夜異于前王,故有此制作禮樂的思惟出現。
魏國之外,吳國有韋曜擅禮,《三國志·韋曜傳》載,韋曜被支出獄,華覈連上疏救曜,有云:“伏見前后符瑞彰著,神指天應,繼出累見,一統之期,庶不復久。事平之后,當觀時設制,三王不相因禮,五帝不沿襲樂,質文殊途,損益異體,宜得曜輩,依準古義,有所改立。漢氏承秦,則有叔孫通定一代之儀,曜之才學,亦漢通之次也。”[18]認為全國即將一統,立刻就要制作禮樂,而韋曜才幹如叔孫通,可以幫助吳國統一全國包養網之后定一代禮樂。而華覈上疏所云,認為叔孫通所定的“一代之儀”,即是“制禮作樂”,這是鄭玄禮學興起之后對“禮”的概念從頭定義所帶來的影響;並且全國一統之后便可以制作禮樂,同樣也是鄭學之后才構成的觀念。
三國立國之初制訂朝儀,而西晉立國則制訂禮樂。據《晉書·文帝紀》,咸熙元年司馬昭平蜀之后,“秋七月,帝奏司空荀顗定禮儀,中護軍賈充處死律,尚書仆射裴秀議官制,太保鄭沖總而裁焉。始建五等爵”[19]。司馬昭所立一朝官制、禮儀、刑律,是在為晉朝一代年夜典做準備。在這里,官制與禮儀區分開來,也就意味著魏、蜀、吳所立朝儀既有官制,又有禮制,至此劃分而二。在當時而言,官制的源頭是以《周官》為基礎而至于《漢書·百官公卿表》,漢官之書,也都在包養此中。而禮制的源頭是《儀禮》,但沒有“漢禮”可以參考。那么,荀顗究竟應該若何定“禮儀”,便成為一個年夜問題。
荀顗為荀彧之子,《晉書·荀顗傳》云:“及蜀平,興復五等,命顗定禮儀。顗上請羊祜、任愷、庚峻、應貞、孔顥共刪改舊文,撰定晉禮。”[20]《晉書·禮志》亦云:“及晉國建,文帝又命荀顗因魏代前事,撰為新禮,參考今古,更其節文,羊祜、任愷、庾峻、應貞并共改定,成百六十五篇,奏之。”[21]荀顗所撰晉禮,今已不存,據時人摯虞所述,“顗為百六十五篇,篇為一卷,合十五余萬言”[22]。荀顗撰定晉禮之后,并沒有真正實行,太康初年,由尚書郎摯虞討論之,《摯虞傳》云:“時荀顗撰《新禮》,使虞討論得掉而后實施。”[23]今《晉書·禮志》留下了部門荀顗晉禮與摯虞駁正的記錄。摯虞上表言荀顗所制晉禮必須損益,一開頭便云:
臣典校故太尉顗所撰《五禮》。[24]
荀顗所制的晉禮,是以“五禮”作為標準,這既是三代之后,中國歷史上初次由國家制作一包養網代年夜典,也是初次在制作一代年夜典的時候以《周官》春官大批伯所掌的吉包養網排名、兇、軍、賓、嘉五禮作為禮類標準。其示范意義,垂二千年而不變。這一個步驟的完成,實歷經叔孫通、劉歆、張奮、曹充、曹褒、班固、鄭玄等有漢一朝數代經師的經學摸索,以及軌制文明的積累而達成的結果。此中,叔孫通雜合秦儀以制作漢儀,劉歆、班固呼吁據古文以制作年夜儀,張奮、曹充呼吁年夜漢當制禮作樂,曹褒據《儀禮》以制訂漢禮。直至鄭玄遍注群經,使群經成為以周公之法為主的“周禮”,周禮成為制作一朝典禮的典范。這種典范意義,有兩個方面的影響:起首,在以《年齡》為綱的經學的主導下,只要圣人致承平之后才幹制作一代年夜典,到了以《周官》為本的經學,歷史上的周禮成為制作一代年夜典的典范,無圣人之德、非承平之世,也可以通過模擬周禮而制作一代年夜典;其次,《周官》春官大批伯所掌的五禮,成為新的禮類標準,在鄭玄的懂得中,五禮成為周公之法中新的禮類總稱,《儀禮》之禮類盡在此中,上可以貫穿孔子之前的堯舜三代典禮,下可以垂范孔子之后的歷代王朝制作國禮。
三、“承平可致”
在兩漢今文經學中,圣人、承平、制禮,三種概念共為一體。“承平”的標準在天不在人。“承平”是政治的完成狀態,即人世間的次序能夠完整合適天道。是以,只要生成的圣人,圣性來自于天,才幹夠真正動靜合于天道。當圣人而得王位,便可以使人間次序按照天道而樹立。這時的人間次序,才是“承平”狀態的次序,其具體表現是皇帝主政,諸侯輔國,四海來朝,吉祥紛出,此時圣王才幹制禮作樂。制禮作樂不是樹立次序,而是在次序已經完成之后,通過禮樂教化,使次序穩定下來,長治久安。正因這般,一代之禮樂是國家已經完成的天然產物,而不是幫助國家完成的軌制東西;禮樂是圣人根據天道確定標準,不是賢者根據現實制作規范。董仲舒《年齡繁露·考功名》云:“天道積聚眾精以為光包養,圣人積聚眾善以為包養功。故日月之明,非一精之光也,圣人致承平,非一善之功也。”[25]圣人的政教意義,即在于“致承平”。
但是在兩漢四百余年歷史中,承平一向未至。漢世一向無圣人、未承平、不得制禮,導致今文家的“承平”觀念遭到了嚴重的挑戰。無論是《漢書·禮樂志》對“久曠年夜儀”的感歎,還是漢明帝命曹褒制作漢禮,都是對“承平制禮”思惟的反應。而在思惟上,存世文獻最典範的包養網是王充《論衡·宣漢篇》的敘述:包養
儒者稱五帝、三王致天下昇平,漢興已來,未有承平。彼謂五帝、三王致承平,漢未有承平者,見五帝、三王圣人也,圣人之德能致承平;謂漢不承平包養者,漢無圣帝也,賢者之化,不克不及承平。又見孔子言“鳳鳥不至,河不出圖,吾已矣夫”!方今無鳳鳥、河圖,瑞頗未至悉具,故謂未承平。此言妄也。[26]
漢人以圣性天授,非圣人不克不及致承平,非圣人、承平不克不及制禮樂,承平須有真正的吉祥,導致漢世不如三王。王充之言,“此言妄也”之前,皆今文家說之至理,漢世經師之明察。王充與班包養網固粗包養網略同時,無法接收年夜漢之不如三王,既無圣人,又未承平,因此奮筆張漢,以為“周不如漢”[27]。就承平而言,“夫文帝之時,固已平矣,歷世持平矣。至平帝時,前漢已滅,光武中興,復致承平”[28],漢文帝、光武帝都已經進進承平之境;就圣人而言,“漢之高祖、光武,周之文、武也。文帝、武帝、宣帝、孝明、今上,過周之成、康、宣王”[29],漢高祖、光武帝都是圣人。是以王充以為:“儒者稱圣泰隆,使圣卓而無跡;稱治亦泰盛,使承平絕而無續也。”[30]其說奇崛,而其情甚可憫也。包養網比較
王充所引儒者之說,以為“漢不承平者,漢無圣帝也,賢者之化,不克不及承平”。到了三國時期,再次惹起爭論。據《三國志·司馬朗傳》載:
鐘繇、王粲著論云:“非圣人不克不及致承平。”朗以為伊、顏之徒,雖非圣人,使得數世相承,承平可致。[31]
這是漢晉之變在思惟觀念上的表現之一。在當時制作一代年夜典的風潮之下,討論“非圣人可否致承平”問題,自己便意味著在對圣人、承平、制禮問題的懂得上對漢代思惟的衝破。鐘繇、王粲之論,固為漢人舊義,而漢唐之間對圣人的懂得,幾乎都完整分歧地認為圣人生成,不成學而至。那么,歷經四百余年的漢代,作為三國時人而言,承認漢人此說,幾乎是承認“承平”的到來完整依賴于歷史偶爾性,任何天子年夜臣、經師儒者的盡力,對真正的“承平”毫無意義。與之相關,未至承平,只能損益朝儀,不克不及制禮作樂。而司馬朗之說,亦與王充《論衡》中儒者以為“賢者之化,不克不及承平”相呼應,不過比王充更為節制審慎的是,司馬朗并不以為遍地“圣人”,而是認為伊尹、顏回這些年夜賢,他們不是圣人,但假如數世都有他們這些年夜賢化平易近,則承平也可得而致。在司馬朗這里,“承平”的標準已經由天而至于人。司馬朗此說忽視圣人與賢人的最基礎性區別,以為在教化上,時間可以取代德性,以圣人之德與賢人之德教化全國,其區別在後果的遲早。這樣懂得的“承平”,只能說是良政美俗,而與天道可謂完整無關。事實上,司馬朗是面對現實政治的需求,將一個最基礎性的理論問題,轉化為現實中可操縱的問題。司馬朗之論,獲得了魏文帝曹丕的贊賞,《魏書》云:“文帝善朗論,命秘書錄其文。”[32]
而到了晉代,撰寫《魏氏年齡》《晉陽秋》的有名史家孫盛評論鐘繇、王粲、司馬朗曰:
繇既掉之,朗亦未為得也。昔湯“舉伊尹,而不仁者遠矣”。《易》稱“顏氏之子,其殆庶幾乎。有不善未嘗不知,知之未嘗復行”。由此而言,圣人之與年夜賢,行躲道一,舒卷斯同,御世垂訓,理無降異;升泰之美,豈俟積世哉?“惡人為邦百年,亦可以勝殘往殺”。又曰:“不踐跡,亦不進于室。”數世之論,其在斯乎!方之年夜賢,固有間矣。[33]
孫盛認為,鐘繇、王粲之掉,是不知圣人與年夜賢在教化問題上的配合性。成湯舉伊尹,孔子贊顏回,可見圣人與年夜賢在教化上是完整分歧的,圣人可乃至承平,年夜賢天然也可乃至承平。而司馬朗之掉,是以為年夜賢需求數世相承才幹致承平,假如圣人與年夜賢行躲之道無二,何須數世?以孫盛之見,則“承平”完整掉往了今文家的特別意義,而年夜致相當于消弭戰亂罷了。這種“承平”之下的王朝制禮,事實上是確立一個王朝的基礎規范。后來每一朝代立國即制典禮,恰是在這樣的意義上懂得禮樂問題。
晉初,在歷經三國決裂數十年之后,全國從頭一統,當時之人將這種統一狀態稱為“承平”。晉武帝時,段灼上書云:“今之言世者,皆曰堯舜復興,全國已承平矣。臣獨以為未,亦竊有所勸焉。”[34]段灼所說的全國已經“承平”,事實上是晉平吳之后,全國復歸于一統而消弭戰亂。但當時已多在此意義上用“承平”一詞。《武帝紀》載,晉武帝即將稱帝的咸熙二年八月,“長人見于襄武,長三丈,告縣人王始曰‘今當承平’”[35]。《晉書·樂志》載,武帝受禪之后,乃令傅玄制樂,宣揚司馬氏代魏之好事。此中對晉文帝之樂,“改《上陵》為《文皇統百揆》,言文帝始統百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