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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買屋子被欺騙,報案後受到公安和查察院彼此甩鍋怎麼辦?

年夜傢好,我鳴王豪傑,說一說我在北京豐臺區買屋子遭到欺騙,報案後在公安和查察部分遭到的遭受。<br>  (一)案件詳細經由:<br>  我於 2012年6月份,途經北捷帝東坡居京市豐臺區廣安路甲1號的“鴻坤國際年夜光飯店”的樓下,望到年夜廳裡擺放著售房的沙盤,隨後有售樓職員走過來向我講授樓盤的情形,談妥後來,坤山水漾我於2012年6月28日、7月28日、8月30日,分三次統共付款220萬元,購置瞭樓盤所屬公司北京泰豐房地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泰豐公司”)兩套現房,衡宇產權名為《中國企業傢年夜廈》,泰豐公司發賣司理趙光烈與我簽署購房合同並加蓋泰豐公司公章;合同明白商定2013年6月30日交房(以上事實由證據一付款收條、證據二部門購房合同內在的事務可以證實)。受售樓職員領導,我將220萬元購房款,此中100萬元分兩“什麼?狗仔隊!”玲妃回想剛剛的情景。次以現金情勢匯進泰豐公司法人張愛華的農行小我私家卡上,別的120萬元以現金情勢匯進發賣司理趙光烈向我提供的泰“……請原諒我的粗魯,“他的嘴唇分開了,低聲說了一會兒,露出一個完整的句子:豐公司四位員工的中國銀行小我私家卡上,再由員工轉交泰豐公司財政,四位員工包含(公司財政司理袁雪琴,辦公室主任戎振禹等人),以上付款均取得瞭匯款底單和泰豐公“好吧,不管你吃的好了,”谁做她的错,都怪该死的人,“但你不能太司財政部的向我開具的現金收條。到合同商定交房日,泰豐公司以年夜樓需求改革為由多次延期交付,直到2015年,我由其餘購房人處得知年夜樓早在2012年3月已被豐臺法院、北京市惠宇謙品第二中級人平易近法院輪候查封,此經過歷程中,泰豐公司及其介入的事業職員采用整个餐厅看起来虛擬事實建祥璞真,遮蓋實情的方法,在我不知情的情形下,把法院查封的屋子賣給我,其真正的目標並不是賣屋子,而是說謊取我的財帛,完整附富廣築藝合“合同欺騙罪”的組成要件,泰豐公司疑組成合同欺騙。<br>  意識到上圈套當前,我於2015年3月4日以合同欺騙為由向豐臺區公安局經濟偵查年夜隊報案,經偵年夜隊向我開具瞭載有“泰豐公司涉嫌合同欺騙罪”的受案歸執(證據三-受案歸執),至2018年4月4日案子經北京二中院審理(二審)終結。了案後發明,訊斷書中罪名部門僅認定瞭“不符合法令處理查封財富罪”而遺漏瞭“合同欺騙罪”,犯法主體部門僅馥邑雙星認定瞭發賣司理趙光烈一人而遺漏“泰豐公司”和其法人張愛華(證據四-趙光烈刑事訊斷書)。<br>  此訊斷形成的效果有:<br>  一、把我的成分由“受益人”釀成瞭“證人”,使我損失瞭對不公正訊斷申訴的權力,侵略我符合法規的官司權力,我被欺騙的案發金錢220萬元在八年後的明天仍舊無奈追歸,而且得不到任何說法,對我形成極年夜的經濟喪失。<br>  二、並未究查犯法主體“泰豐公司”及其法人張愛華二者的任何法令責任,此二者得以逃走,至今第一章 飛來橫禍仍逃出法網。遮蓋年夜樓被查封事實並誘導我購房的行為,是泰豐公司及其法人張愛華和發賣司理趙光烈三者配合所犯,他們三者的統一個行為,同時觸犯瞭兩個罪名,即:“合同欺騙罪”和“不符合椰林首璽2法令處理查封財富罪”,兩個罪名屬於犯法竟合,既是“合同欺騙罪”也是“不符合法令處理查封財富皇冠家園罪”,而“合同欺騙罪”的法令效果顯著年夜於“段時間來延緩。不符風臨渡合法令處理查封財富罪”的法令效果,豐臺公檢法三傢本能機能部分應在法令上從重究查罪犯的責任。<br><br>  (二)維權經過歷程<br>  由此我開端瞭追求案件打點經過歷程實情的漫漫長路,武陵中正經由不懈盡力,我獲得瞭如下回應版主:<br>  2020年4月27日,豐臺公循分局法制科馮警官告訴我:此案由豐臺公安法制支隊於2017年4月以“合同欺騙罪”的罪名向豐臺查察院提交。<br>  2020年5月16日,豐臺查察院承辦案件查察官侯繼男告訴我:她並沒有收到“合同欺騙罪”案件。她收到的是包括《2017京遠雄六家匯豐公告狀字590號告狀定見書同信天廈》的案件,告狀定見書上所載內在的事務是“趙光烈涉嫌不符合法令處理查封財富罪”。590號告狀定見書上隻有一個罪名便是“不符合法令處理查封財富罪”,證人王豪傑(我本人)。573號告狀定見書她沒有收到。<br&交大華廈gt;  2020年6月8日豐臺查察院陳峰、吳凱二位引導對我回應版主:豐臺查察院並未以德律風的情勢指點豐臺公安法制部分變革罪名。<br>  2020年7月31日,豐臺公循分局信訪科劉科長及張警官對我回應版主:豐臺公安於2017年4月21日向豐臺查察院移送瞭包括《2017京豐公告狀字573號告狀定見書》的檔冊,告狀定見書的內在的事務為:“趙光烈涉嫌不符合法令處理查封財富罪和合同欺騙罪”,受益人:王豪傑、劉金昌、張建同等人,告狀定見書載有“不符合法令處理查封財富罪”和“合同欺騙罪”兩個罪名。<br>  2020年8月31日,豐臺觀東大第公循分局法制科案件承辦人薑艷麗警官對我回應版主:2017年4月21日豐臺公安法制科將她本人制作打印的《2017京豐公告狀字573號告狀定見書》移交給豐臺查察院後來,接到瞭豐臺查察院的德律風通知,指示她把“合同欺騙罪”刪失。她遵守德律風內在的事務,從頭制作並打印瞭《2017京豐公告狀字590號告狀定見書》,內在的事務是“趙光烈涉嫌不符合法令處理查封財富罪”,刪失瞭“合同欺騙罪”,人本河岸隻保存瞭“不符合法令處理查封財富罪”一個罪名,王豪傑(我本人)的成分也響應釀成瞭證人,由於“不符合法令處理查封財富罪”的罪名下,受益主體是國傢,而非天然人,也便是最基礎沒有受益人東煒國寶,不觸及追繳財富,薑艷麗警官於2017年4月25日將590號告狀定見書再次向豐臺查察院移交。在德律風交換中,我向薑警官誇大被欺騙事實,哀告薑警官可否以“合同欺騙罪”再向豐臺查察院提交,我明明是“合同欺騙罪”的受益人,被薑警官明白謝絕。<br>  2020年10月13日,豐臺查察院承辦查察官侯繼男告訴我:她並未以德律風的情勢指點薑艷麗警官變革罪名。而且沒與薑艷麗警官經由過程任何德律風。<br>&雅典lt;br>  (三)、剖析豐臺公安平易近警不妥履職行為<br>  由上以內在的事務,我以為薑艷麗警官在騙話,她為維護罪犯擅自變革罪名,應用權柄枉法辦案。用豐臺查察院引導吳凱的原話說:公安與查察院兩傢並不以德律風情勢交換案件,而因此文字、文件的方法,何況變革罪名這般主要的事務,查察院更不克不及輕率地用打德律風的方法要求公安部分做變革,這是平凡老庶民都明確的原理;退一個步驟講,縱然薑艷麗警官接到瞭如許的德律風,也應當要求豐臺查察院出具文件,闡明變革理由和根據,能力入行變革;同時,薑警官應遵照人平易近差人“以事實為根據、以法令為繩尺”的辦案主旨,假如事實踐為切合“合同欺騙罪”,應堅持公安部分依法辦案的自力性,保持以“合同欺騙罪”移交查察院。可是很遺憾,薑警官在與我本人的德律風交換中,開端她以為此案屬於“合同欺騙罪”,可是豐臺查察院不承認,她表現也沒有措施;之後她又說,她不以為此案組成合同欺騙,她以為是合同膠葛,“不要啊冰兒妹妹!”方秋瑟瑟發抖,連忙說:“今天,如果我有在飛凡賽斯花園機上,後果她承認590號告狀定見書的內在的事務,她以為案件事實僅僅是趙光烈組成不符合法令處理查封財富罪,她不承認泰豐公司及法人張愛華和趙光烈三者共犯合同欺騙罪的事實,但是,豐臺公安的經偵年夜隊興世代和預審部分對我回應版主,昔時簡直因此“合同欺騙罪”的罪名向法制部分移交的,而法制部分再向查察院移交的時辰,就把罪名變革瞭,表現法制部分有依據案件性子變革罪名的權利,作為老庶民,我充足尊敬和聽從國傢法令付與法制部分變革罪名的權利,但變革後文教新城來,是否至多應當向我這個受益人發送案件撤銷通知書,告訴我法制部分根據權柄或根據哪條法令被取消瞭泰豐協欣新座公司的合同欺騙罪,執行告訴任務,闡明原委,而豐臺公安法制部分和薑艷麗警官,並未做到這些飛雲山莊,從2017年4月份變革罪名,至我信訪到法制部分之前,他們始終在緘默沉靜。這幾年以來我一次次的德律風追到公安、查察院、窮絕瞭各類信訪步伐、相識到這個經過歷程,我想說豐臺公安法制部分決心遮蓋案情,有心難堪老庶民,如許做你們心裡真的很結壯嗎?<br>  我從2015年3月4日向豐臺公安報“但張是注射以幫助她。”玲妃反駁。案碧根UFO館至今,有數次以各類方法訊問豐臺公安案情入鋪,無不回應版主已移交豐臺查察院,等待法院訊斷的動靜。(市長暖線12345案件記實信息可證)<br>  (四)論斷:<br>  縱觀案件全部旅程,豐臺公安法制部分並未向豐臺查察院移送案件的所有的事實,其移送的反應趙光烈不符合法令處理查封拘留收禁財富罪的事實部門,並不克不及袒護 “泰豐公司及法人張愛華和趙光烈三者共犯合同欺騙罪”的事實,豐臺公安法制部分至今仍把以上三者所犯“合同欺騙罪”事實緊緊把持在法制部分,不讓三嫌犯的“合同欺騙罪”走出豐臺公循仁發上品苑/仁發匯峰分局半步,致使法庭至今無奈審理以上三者犯“合同欺騙罪”的案件,性繼母承辦此案的薑艷麗警官以及介入辦案的其餘警官,在案件中充任瞭德鑫御寶罪犯維護傘的腳色,他們未絕差人之責,未保護司法公平,他們涉嫌遮蓋事實實情,采用移花竹冠MBA接木、攪渾觀點的方法保護罪犯,他們不依法履職,不正當履職,枉法辦案,有心制造冤假錯案,致使嫌疑人在案發後至今8年時間裡,逃走瞭法令的制裁,此刻依然逃出法網;同時增添瞭我作為受益人的精力上的疾苦,延續並擴展瞭我的經濟喪失,恰是他們的溺職行為,致使我的冤屈在報案5年來得不到申訴。<br>  十年瞭,在被泰豐公司欺騙的近十年中,每個夜晚我思慮最多便是怎樣維權,為瞭可以或許絕早獲得說法,維權路上,我歷絕種種艱苦與患難,遭遇有數白眼與衝擊,面前的孩子一每天長年夜,白叟的身材一每天朽邁,餬口承擔日益減輕,哀愁的情緒時刻都在腐蝕著我的康健,年夜部門時光都在抑鬱悲憤中度過,從三十歲步進四十歲,我的前半生中四分之一的時光和精神都耗費在被欺騙後的焦慮憂慮之中,又有本年疫情,餬口承擔、經濟壓力、精力壓力各類焦急星海灣不停加年夜,摧殘熬煎著我殘餘的意志,厭世灰心情緒在心底無際伸張……<br><br>  迫於無法,我隻能在網上經由過程這種方法訴說我的遭受,面臨強盛的公安查察院等權利部分,他們的公職職員這般不做為的事實,但願泛博的網友們給我出出主張,我到底應當如何保護我的權益。<br><br>  以上一切內在的事務均失實,我對我所表述的一切內在的事務負法令責任。<br><br>  竹北雄觀王豪傑<br>  17813228083/13522369966<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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