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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假充“富二代”包養戀人 拍下性愛錄像訛詐

縉雲小夥子陳某本年21歲,年夜專結業不久的他,本年3月份到東陽打工,算是屬於練習期。

7月21日薄暮放工後,陳某和往常一樣回到城區漢寧東路出租房內看電視。感到有些無聊的他,忽然想起前天有人在QQ群上談及若何裝有錢人說謊財說謊色的工作,他頓時就發生瞭嘗嘗看的動機。

隨後,陳某經由過程手機聊天軟件,搜刮到四周一個叫玲玲(假名)的女網友。在和20歲的玲玲聊天中,陳某自稱是“富二代”,說要花每月3萬元包養她。

兩邊談妥,會晤後假如感到好,陳某先付給玲玲1萬元,剩下的2萬元在月中和月底分兩次付清。同時,陳某還許諾,就算兩人對不上眼,他也會付給玲玲3000元會晤費,兩邊從此不再有糾葛。

早晨11點擺佈,兩人在陳某的出租房會晤,而且產生瞭關系。時代,陳某用本身的手機拍攝下瞭性愛錄像。玲玲啟齒討要會晤費時,陳某捏詞等下給錢,乘隙下樓跑瞭。之後,陳某開端向玲玲訛詐,請求她給“精力喪失費”,說玲玲讓他很不高興,還向對方發送瞭兩張性愛錄像的截圖。

“我那時就感到捉住她痛處瞭。我想拿這個錄像往要挾,讓她跟我產生性關系,然後叫她往賣淫,賺來的錢給我用。”隨後的幾地利間裡,陳某幾次經由過程微信向玲玲要錢,還要挾假如不給錢,就把那段錄像上傳到收集上。其實是不勝其擾的玲玲向警方報瞭案。

東陽市公安局吳寧派出所接警後,對案件睜開偵察。7月25日下戰書3點45分,陳某在郊區一傢網吧被抓獲。昨天,東陽警方將涉嫌巧取豪奪罪的縉雲籍犯法嫌疑人陳某向查察機關移送審查告狀。

練習生 馬滇陽 通信員 康婷 朱一紅 本報記者 朱麗珍 侯明明